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新闻记者左报道:5月29日,宜春市公安局原州分局下发通知,经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5月27日,警方逮捕了此前被依法逮捕的牟鹏和高某某。其中,彭涉嫌接受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高某某涉嫌隐瞒不报罪。
自5月19日以来,罗某等人涉嫌经济犯罪的专案组在资产追查过程中再次核实了前期扣押的两处不动产的所有权。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罗某以第三人名义秘密转让一处房产,罗某1以第三人名义秘密转让一处房产。此外,自5月21日起,第三方机构开始对前期查获的贵金属产品进行识别和评估。
自案件调查以来,警方从群众中获得了大量线索,在案件调查处理和涉案资产追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欢迎大家继续积极为警方提供线索。同时,根据诉讼要求,警方现正在联系本案伤者再次确认损害,希望伤者积极配合。
据悉,犯罪嫌疑人罗某1963年出生,宜春市原州区花刺镇人。他是罗氏黄金银行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他还是新田镇中心小学的一名正在休病假的在职教师。他从1989年开始暂停工作,以保住自己的工资。多年来,罗在宜春市路、彩虹购物中心、万达购物中心、国光购物中心、镇开设了五家金店,并经营寄售店和罗氏茶楼酒店。
从2004年开始,罗某一边经营金店,一边开始经营典当行。当时因为资金不足,向一些社工借钱。因为及时付息,行业越做越大,于是他开始向不明身份的社工大量借款,月息1.2美分。募捐的参与者主要是中年人,大部分都住在高适路附近。同时,花刺镇和三阳镇的村民也参与其中。据罗初步估计,涉案人数上万,金额高达4亿元。
罗在吸收资金的同时,还经营定期金业务,即客户将手中的旧金以自己的名义存入罗氏金店,半年后即可进行旧金交易。如果他们不兑换黄金,每个月每克黄金可以获得0.005克黄金。到目前为止,涉及金矿的人大约有几千人。
2020年2月19日,伊春市城北罗氏黄金银行老板罗某向原州区公安局自首,称自2004年以来,以开设寄售店、金店等名义吸收社会不明人士资金或存放黄金。据犯罪嫌疑人罗俊估计,前后吸收的存款或黄金总值超过4亿元,涉及数万人。现在,由于资金链断裂,已经无力支付本息,罗只好选择投降。
据罗供认,多年来,非法吸收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支出,包括黄金期货投机损失1.3亿元,支付储户利息1亿多元,购置固定资产支出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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