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9日电银监会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文规范房地产抵押登记程序。根据国土资源部昨天发布的《通知》规定,根据两个部门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抵押登记;没有法律和监管依据的,不得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银行或抵押人提供确认单、通知等材料。
国土资源部表示,为进一步落实“三比一、一减一补”任务,发挥房地产登记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中的积极作用, 银监会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业务经营中房地产抵押登记若干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金融机构房地产抵押登记的相关程序,明确没有法律和监管依据的,无需办理合同备案和确认通知手续。
根据通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法定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需要以房地产抵押担保方式保证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法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资产后进行重组的,可以将与债务人及其他关联方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还款协议或者其他反映双方债权债务的合同作为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主债权合同。
《通知》强调,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银行依法批准的金融机构和抵押人,可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等必要材料,直接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依法受理并及时处理。不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银行或抵押人提供无法律监管依据的确认表格、通知等材料,不将无法律监管依据的审核备案等程序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前提条件或纳入不动产,抵押当事人可以直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不需要前期办理无法律监管依据的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会更方便。
《通知》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资产后进行重组,需要以建筑物、房屋、在建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其债权实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登记。如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资产涉及大量房地产抵押转让登记或变更登记,房地产登记机构应积极探索批量处理的方式方法,依法有效规范,高效便捷,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通过批量处理,最大限度地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据业内人士介绍,房地产抵押贷款是实体企业的重要融资手段。《通知》的颁布将有助于规范房地产抵押登记,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交易成本,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促进企业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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