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10月25日电(记者沈东)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修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随着宁夏人民禁毒战争的深入开展,特别是‘大丰收、大戒’工作的不断推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积累了一些成功的做法和先进的经验。宁夏的毒品形势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涌现。《实施办法》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的毒品形势,有必要进行修订。与此同时,党中央、自治区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对禁毒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目标。需要规范的事项和内容有较大调整,远远超出了《实施办法》的修订范围。为了适应当前禁毒的需要,有必要对《禁毒条例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宁夏禁毒办主任高振宇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禁毒措施需要重大调整
2013年宁夏启动“大戒”工作后,毒品形势呈现“四降三升”的积极态势,吸毒人数增加,毒贩流出,毒品价格和社会失控吸毒人数下降,吸毒人员三年戒断率和社区戒毒实施率上升。这些成就需要巩固和深化。
今年年初,国家禁毒委员会要求宁夏作为唯一的省级行政区域“创建国家禁毒示范区”。今年7月7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宁夏召开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现场会,宣传介绍宁夏的经验。这些经验和方法是全区各级禁毒部门智慧和心血的结晶,几乎涉及禁毒工作的方方面面。如果吸收固化后继续使用《实施办法》的名称,修改的范围和内容过大,无法体现《实施办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另一方面,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制定新的对策。例如,患有艾滋病、癌症、尿毒症等严重疾病或残疾、怀孕和哺乳的妇女都参与贩毒。比如互联网涉及毒品。这些情况在《禁毒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很难通过修改《实施办法》来规范。
将毒品预防知识纳入检查范围
2017年秋初,宁夏永宁县所有中小学将禁毒教育列为第一课堂。而且,教育部门还规定,从2017年秋季开始,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常规课程,每学年至少安排3门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课程。将禁毒元素有机融入语文、历史、化学、生物、思想品德等课程,发挥渗透教学作用。为此,教育部门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依托有资质有能力学校和科研机构建立毒品预防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定期对永宁县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行毒品预防教育培训。到今年年底,实现全县各级中小学禁毒教育兼职教师和法制副校长全覆盖,即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禁毒教育兼职教师、一名法制副校长和一名校外禁毒辅导员。
永宁县中小学生禁毒教育实践是新颁布的《禁毒条例》的良好实践。《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禁毒教育的组织领导,将禁毒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教学内容和考试内容,并进行监督。学校每学期安排不少于两个小时的禁毒教育。
《条例》还规定,公安、司法行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协助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开展禁毒教育,促进学校禁毒教育与家庭、社会禁毒教育的有效衔接。学校禁毒教育应接受当地教育部门和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学校发现学生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和学生家长督促其戒除毒瘾。戒毒后返校的学生应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辅导。
社区康复和戒毒更加规范
10月26日凌晨,石嘴山市惠农区南街社区禁毒专员赵圆瑗开始了一天的工作,打电话联系,整理档案,帮助吸毒者与心理医生沟通。这个社区有近370名涉毒者,赵圆瑗和几名同事帮助涉毒者回归家庭和社会。仍有许多像赵圆瑗这样的禁毒专家。为了促进社区禁毒专业化,宁夏率先聘请禁毒专家协助社区和电影警察。
目前,宁夏已建成覆盖全区所有涉毒城镇、社区和村庄的217个标准化社区戒毒工作站,配备专职社区戒毒人员1256人,比去年同期增长4倍。建立了28个禁毒志愿队,登记人数超过5000人。社区禁毒形成了一个没有死角的网络。
高振宇告诉记者,在“大衰退”时期,宁夏在推进社区戒毒项目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也存在一些困扰禁烟和戒毒工作的难题。针对目前吸毒人员流量大的特点,规定了以户籍为主、现居住地为辅的管理制度,避免了部分吸毒人员失控、漏管的情况,使对吸毒人员的管控与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管辖相一致,便于执法管控的统一。新颁布的《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已经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决策机关、戒毒人员现居住地或者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并将社区康复决定送达被决定人本人。被责令进行社区康复的吸毒人员,由社区康复决策机关收回执行社区康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为社区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治疗、行为矫正和职业技能培训。
这一规定将社区康复的决策主体扩大到强制隔离戒毒的决策机关,即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有效解决了部分强制隔离戒毒决策机关不做社区康复,但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想控制但无法控制的决定。同时,明确了社区康复决策机关将社区康复人员带回实施地实施社区康复的义务,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落实相关救助和控制措施,有效弥补了原有的社区康复和实施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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