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民警酒驾肇事 1死1伤
伊春市一派出所民警酒驾肇事逃逸 致一死一伤
7月15日晚间,伊春市公安局南岔区分局东升派出所民警翟某某酒后驾驶的黑F42E88奥迪牌小轿车。
人民网哈尔滨7月16日电根据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宣传部门通报的消息,7月15日21时50分许,伊春市公安局南岔区分局东升派出所民警翟某某酒后驾驶名下牌照黑F42E88奥迪牌小轿车,途经中纬路某烧烤店门前路段时,将行人张某某及同行女子孙某某撞伤。7月16日凌晨,张某某抢救无效死亡,孙某某继续住院治疗、无生命危险。目前,警方已经初步认定了翟某某存在事发当日肇事逃逸、次日早晨投案自首等行为。翟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辖区警方刑事拘留。
事故发生后,黑龙江省公安厅及伊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南岔区委,区政府成立了调查善后处理工作组,相关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伊春民警酒驾肇事
1.《伊春民警酒驾肇事 1死1伤》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伊春民警酒驾肇事 1死1伤》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shehui/14472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