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电视台记者潘
随着供暖季节的到来,许多市民非常关心自己家中的供暖情况。由于各种原因,难免会有一些漏洞。一些市民家中暖气漏水会导致洪水泛滥,损失巨大。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划分责任,由谁来赔偿?采暖期到了,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整理了一些典型的岛城因采暖期渗漏造成的赔偿案例。通过这些法院判决,希望能为广大供热用户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房子被租出去,淹没了邻居
车主需要付费吗?
2018年10月,某供热公司在西海岸新区一楼机组门口张贴供热设施试压通知。请在家里留人。
后来由于薛家浴室的暖气总管漏水,导致漏水事故当天薛家一个人也没有。薛得知消息后,随即通知供热公司关闭阀门,但为时已晚。漏水严重损坏了王家的地板、墙壁和家具。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王损失3540元,原告王花费评估费2000元。
薛某辩称自己的房子是自己买的二手房,防水平台不是自己破坏的,2015年已经申请停止供暖,房子已经租给别人了,不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是一场关于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的纠纷。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案中泄漏的供热管道位于5楼卫生间,因此管道的产权不属于供热公司,供热公司不负责事故管道的修复和维护。考虑到本案泄漏管道的位置、泄漏时间、管道寿命、平时管道维护责任以及未能及时发现泄漏水造成的损失扩大,法院认为本案被告薛某应承担70%的责任。鉴定费是原告查明案件事实所必需的费用,依法由原告和被告共同承担。至于薛某和租客的关系,属于他们之间的契约关系。出租和管理房屋属于薛某使用其产权房屋的方式,不影响其对此案的责任。
法院据此裁定:1。被告薛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王损失2478元;2.被告薛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评估费1400元;三、驳回原告王的其他诉讼请求。
不检入测试压力
户主同时起诉了五个单位
2015年,住在即墨的世茂与即墨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房屋。2016年1月,房子交房。当时暖气账单没交,暖气也没开。2016年11月,对涉及的小区进行了供暖和试压。大约一个星期后,石某去了房子,发现房子被淹了,地板、墙皮、柜子、地板门都被水浸湿了。
据权威评估,因房屋被淹,某名下房屋及家具损失14149元。某个人交了2000元鉴定费。一气之下,开发商、一家房地产公司、一家物业公司、一家供暖公司和一家装修公司被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经法院查明,青岛市某供热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试热合同》,约定由房地产公司负责所涉及住宅区供热系统的注水和试压,并提前告知用户注水时间等注意事项,注水期间的操作由房地产公司负责。注水期间因漏水给用户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房地产公司承担。房地产公司与一家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该工程公司承包了所涉及住宅区的室内供暖安装工程和供暖期间的试压工作。世茂提交了一份加盖小区物业公司印章的协议,称涉案房屋室内散热器漏水造成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某房屋因供暖试压时室内暖气片漏水而被淹,造成经济损失。涉案房屋于2016年1月交付,装修后未入住,当时未开启供暖。房屋交付使用的供暖季试压期间,如发生暖气片泄漏,物业公司作为开发商,应对一定时间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关于石要求赔偿的房屋水灾损失14149元,参照评估意见予以支持。关于石某主张的租赁费,法院认为,发生漏水时,涉案房屋只是装修,石某尚未入住,未缴纳当年采暖费,涉案房屋当时不具备居住条件。法院综合分析案情及相关证据,认为漏水及维修时间影响住所,认定经济损失2000元为宜。以上损失共计16149元,应由房地产公司赔偿。至于其他一些涉案单位主张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一审法院裁定:1。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某房地产公司赔偿经济损失费合计16149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两个邻居漏水了
家里湿透了该给谁打电话?
2017年1月,青岛某区彭某402户人家卧室的暖气片泄露给孙某202户人家。孙谋的天花板、墙壁、墙纸和复合地板都湿透了。孙谋认为牟鹏家的暖气没有及时修好,导致暖气漏了。根据法院委托的评估机构,202套房屋的修缮费用为6778元,评估费用为4200元。孙认为,彭应该对此进行补偿。
彭认为,造成202套房子丢失的原因有很多。一个是房子老化,一个是2015年供暖试压时602套房子爆裂。当时他们也淹没了楼下的很多住户。虽然602户已经赔偿了受损的邻居,但这件事不应该完全由4楼用户承担,而应该由602户和供热单位承担。三是装修后已出租202户,期间发生漏水。损失是否是由暖气泄漏造成的,还需要进一步确定。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评估报告,评估程序合法,列出了房屋修复项目和金额评估计划表,双方均参与了评估过程,法院认可了评估结论。被告对鉴定报告的异议并未推翻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客观性,因此被告的质疑不予受理。本案中,被告彭的房屋于2017年1月发生供暖漏损事故,给原告拥有的202套房屋造成相应损失。供热泄漏事故与原告房屋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被告应赔偿原告并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至于被告2017年1月提及的602户与供热单位漏水事故,不是原告主张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无需补充,法院也不允许。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牟鹏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孙谋支付房屋修缮费6778元。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牟鹏向原告孙谋支付评估费4200元。
■律师保留好证据,以更好地捍卫自己的权利
关于因供暖漏损引发的一些纠纷和维权事件,山东传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宝庆建议,每年开始供暖时,市民一定要注意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或供暖单位张贴的通知。在供暖测试期间,人们必须经常呆在家里检查,尤其是刚刚装修的新房和一些供暖设施已经改变的新房。如果家里暖气漏水造成损失,除了向物业管理部门报修外,还要保护好现场。应与维修人员或相关部门书面确认漏水原因、淹没面积、损失程度及相关责任,并由双方签字。同时,对于严重损失,消费者应注意保留照片或视频等证据,以便申请相关部门鉴定或维权。
■长时间加热不热,可能会平安无事
□半岛记者潘报道
11月17日,11月16日,供暖季节开始后,我们的热线96663接到了一些市民的电话。其中,即墨古城西一区居民王先生来电反映,供暖季开始,家里不热。
对此,记者咨询了即墨区供暖办,工作人员表示,实施后,古城区西一区去年已经供暖,用户是去年供暖的用户。在居民家中查看后,工区工作人员发现暖气还没用完,工区工作人员帮忙排气,目前已处理完毕。
如果您对家中供暖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供暖单位的联系电话,或者拨打半岛都市报热线96663,我们会帮您咨询或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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