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新规范GB50116—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逾三年。在此期间,消防安全验收中遇到的许多新问题导致验收失败,这也是我公司售后经常遇到的客户问题。以下总结了10项新的消防安全规范的变化,这是消防安全验收的关键点:
一、主机携带的探头、按钮、模块总数,无论国产还是进口,都不能超过3200分。如果这个数字超过,应该添加主机。
火灾报警控制主机
二、泵和风机不允许变频启动,但必须一步到位直接启动,其控制柜内不允许变频器。
消防风机和水泵
第三,循环,最大代码大小不允许超过200,如果超过这个数,加一个循环。此外,环路还应增加隔离器,一个隔离器只能承载32个点。
四、模块,不允许安装在高压配电柜(箱)内,应安装在专用的模块箱内。
五、大楼无论多少声光报警,无论多少广播,一旦发生火灾都要全部启动,让每一个部位、每一个角落都要同时知道有火灾,以便迅速疏散。
六、消防联动24V电源,无论多远,在现场用万用表测量,电压不应低于22.8伏,如果低于此数,应在现场再加一个24V电源。
七、施工人员,在佩戴24V电源线后,应佩戴耐火铜丝,正线始端为NH,截面不小于1.5平方米,信号线可降低要求,用阻燃剂,正线始端为ZR。
八、消防、普通电源、自动扶梯、排污泵、娱乐设施、厨房用电应立即切断;其他正常照明、生活水泵、安全系统、客梯等。应延迟切断或手动选择性切断,以便于疏散。
九.制造商在编制联动关系时,不应使用一个探头连接消防设施,而应使用该区域的任何两个探头或任何探头加任何人工报告来启动联动。
十、在居民住宅楼后,居民入口处1.3 ~ 1.5 m处,应安装独立的报警系统,烟雾探测器和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卧室和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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