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办[201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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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通知(2018-2020)
地方一级人民政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通信管理局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8日
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8-2020年是中国从网络大国走向网络强国、成为全球互联网领导者的关键窗口期。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推动我省率先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普及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扩大信息消费,加快建设网络强省,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导向,以建设坚强网络为目标,着力建设高速光网络、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4/5G网络、移动物联网(NB-IoT)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发挥电信、广电运营商和铁塔公司的主体作用,加大投资和建设力度,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力争用3年左右主要目标:
2018年,全省电信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335万人,广电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110万人。fttp总数达到2977万,fttp率达到90%,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达到2145万,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比例提高到72%。4G移动通信基站32.6万个,站址12.5万个,NB-IoT基站6.1万个。
2019年,全省电信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264万人,广电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80万人。fttp总数达到3241万,fttp率达到98%,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达到2658万,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比例提高到82%。力争在广州和深圳启动5G基站建设。全省累计建成4G移动通信基站34.5万个,站址13.3万个,NB-IoT基站8.1万个。
2020年,全省电信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231万人,广电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120万人,fttp总量3472万人,fttp率105%,1亿以上光纤接入用户3125万人,1亿以上光纤接入用户比例提高到90%。全省现有5G基站7300个,4G移动通信基站35.9万个,站址14.7万个,NB-IoT基站9.1万个。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IPv6网络建设。
推进通信网络设施IPv6升级。完善IPv6骨干网互联系统,改造升级互联网骨干网互联节点,实现互联网与广电网络IPv6骨干网互联互通。组织电信运营商完成城域网和接入网IPv6升级,完善网络管理和支撑服务体系,推动移动和固定终端全面支持IPv6,面向公众用户和政府、企业客户开放IPv6宽带接入服务。结合LTE语音(VoLTE)业务的商业应用,打造LTE网络端到端IPv6业务承载能力,推动LTE网络、业务和终端全面支持IPv6。(省通信管理局、省网络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加快应用基础设施的IPv6升级。推动我省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顶级域名运营商和域名托管服务企业的域名服务器全面支持IPv6接入和解析,提升域名注册、解析和管理全链对IPv6网络的支持能力。改造升级全省互联网数据中心内网和出口,为用户提供IPv6接入通道。支持电信运营商、广电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用IPv6升级云服务平台、云产品和内容分发网络。推动广州、深圳超级计算中心加快IPv6转型。配合部署全国IPv6发展监测平台,建立省级监测子平台,提高网络、应用、终端、用户、流量等指标的实时监测分析能力。(省交通厅、省委网络办)
(2)全面建设高水平全光网络。
建设高速骨干光纤网络。优化互联网骨干网互联架构,提高网络间互联带宽和质量,完善以广深为中心、以珠江口两岸城市为节点的骨干光纤网络布局,加快广州互联网交换中心与其他交换平台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到2020年底,珠三角城市用户接入能力将达到1000Mbps,其他城市用户接入能力将达到500Mbps。(省交通厅)
建设千兆光网络城市。全面推进新建住宅光纤到户,推进新城区通信管道规划建设,分批分区域推进既有住宅光纤改造,实现电信和广电运营商共建共享、平等接入。2020年底前,各地电信运营商将普遍提高光网络覆盖的住宅光纤用户速度至100Mbps以上,全省将建成3000个1000Mbps光网络示范小区,基本实现“千兆光纤进小区,100 Mbps光纤进家庭”,支持4K电视等高带宽业务的推广应用。(省交通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向农村推广100米光纤。实施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振兴工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鼓励电信和广播电视企业、民间资本投资,公平参与农村光纤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以全省2277个贫困村为重点,逐步推进光缆连接20多个自然村。引导电信运营商降低农村用户资费。到2020年底,全省光网络覆盖的农村光纤用户速度普遍提高到100Mbps以上,100兆占60%。(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农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扶贫办)
(3)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
推进4G网络深度覆盖。完善省内城市4G网络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加快4G网络进入乡镇。依托全省各级公路、市政道路、铁路、地铁、视频杆、路灯杆、公交车站等设施,推进交通干线4G网络建设,实现新建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4G信号全覆盖。到2020年底,全省城镇实现4G网络100%连续覆盖,行政村100%覆盖,公路、国道、客运专线以外路段100%覆盖。(省交通厅、省交通厅、公安厅、发改委、经委)
5G网络的布局和建设。2018年底前,中国塔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塔)将组织各城市分公司,与当地信息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协调电信运营商建设需求,重点布局5G网络站,制定各城市移动通信塔站建设规划(2018-2022年)。城乡规划建设、信息化、环保、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通信管理、供电等单位应当积极协助电信运营商和通信设备制造企业开展基站选址和网络测试。支持通信设备厂商和电信运营商参与制定全球5G标准,开展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网络测试。2020年底前,珠三角各城市将全面启动5G网络的大规模部署。(省交通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交通部、广东大厦、南方电网公司)
推动NB-物联网的建设和应用。广东塔和电信运营商已将NB-物联网基站纳入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年度计划,加快NB-物联网基站建设,提高网络覆盖和服务质量。支持广州、汕头等城市建设物联网、智慧城市5G技术示范区。推动NB-IoT在智能抄表、环境监测、交通管理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动NB-IoT与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开发柔性生产、智能物流、智能仓储等新应用。加速智能家居、智能家电等NB-物联网生活应用。2020年底前,全省NB-物联网网络实现全覆盖,业务需求重点领域深度覆盖,连接总数达到3000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省交通厅)
推动有线和无线卫星的融合和发展。积极推进有线与无线卫星融合网络关键技术研究和标准体系建设,探索有线与无线卫星融合发展广电网络新模式建设,为推进广电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撑。开发新的广播电视功能,丰富广播电视业务形式和技术手段,促进广播电视频谱资源的深度利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第三,政策措施
(一)坚持规划先行。各地通信行业或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编制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确保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其他各级城乡规划紧密衔接。各级铁塔公司每年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及时报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在规划道路、铁路、地铁、机场等大型场所时,应同时规划信息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车站、机房、电源、管道、天窗等。空。地方城乡规划部门在编制和审批各类法定城乡规划过程中,如涉及通信塔及相关场地配套设施,需征求当地塔公司意见;如果涉及通信管道、机房和公用隧道等通信基础设施,应征求当地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商的意见。(省交通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南方电网公司、各级人民政府)
(二)公开公共资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交通运输站等公共建筑或物业将免费开放,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广使用路灯杆、信号杆、街道标志杆、垃圾站等市政设施,支持基站建设。在制定和实施信息基础设施规划的过程中,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商需要了解公共建筑和物业信息的,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厅、国资委等部门,有上市的地方人民政府)
(三)推进“多用途”试点。地方政府要开放社会塔、通信塔资源,推广“一杆多用”功能的城市智能灯杆,缓解基站短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城市综合管理)部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牵头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地组织试点,指定一两家市场基础较好的铁塔建设企业具体实施,探索建立铁塔资源共建共享、有偿使用制度,建设统一的铁塔信息平台,推进铁塔基站、路灯、监控、交通指示、广播电视等各类铁塔资源的集约化建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省通信管理局、各级人民政府)
(4)加大资金支持。省财政统筹现有专项资金渠道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选择市场配置难以解决、需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关键环节,大力支持公共资源开放、智慧塔推广应用、信息基础设施规划修编等。,扶持资金向粤东粤西等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倾斜。城市应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增加投资,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金融办、上市地方人民政府)
(5)加强土地利用安全。地方政府要积极保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塔址等专项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及时将土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和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图资规〔2015〕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移动通信塔址土地使用和规划管理的意见》(工信部联讯〔2017〕234号),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实施,新建基站用地可以直接获得政府供应的土地,也可以依法通过划拨和建设、地役权等方式使用。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通信企业提供的合法权属来源文件等材料,依法及时办理基站塔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手续。对于因历史原因手续不全但建成基站塔的土地,应遵循尊重历史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审批程序,办理土地相关手续,不再办理建设用地预审手续。对于塔公司接收的电信运营商的存量基站塔,如果由于历史原因未完成相关房产的过户登记,当地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解决。(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改委、省交通厅、市各级人民政府)
(六)提高审批效率。省通信管理局应结合5G基站高密度、低空和小型化的发展趋势,协调规划、道路交通、国土资源、无线电管理、林业等部门制定行业内建设申请材料的文件格式,明确审批流程。各地国土资源、城乡规划部门应根据杆塔场地建设的特点,简化申报、审批的操作程序,为通信网络设施建设提供便利。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不编制基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实行备案管理。南方电网公司应将信息基础设施用电申请纳入申报安装绿色通道,简化申报安装程序,提高办理效率。(省交通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林业厅、环保厅、发改委、南方电网公司)
(七)维护施工秩序。加快颁布《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细化信息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建设规范。地方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妨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保护的阻挠建设、非法驱逐等行为,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群众投诉集中的通信覆盖困难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房产)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和配合住宅区光纤、基站、有线电视接入机房、接入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严禁收取入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共享费等不合理费用。公安机关应当会同交通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进行处罚。破坏信息基础设施、阻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阻碍应急通信安全和通信设施应急抢修救援等。因征地、拆迁或城乡建设等原因造成的塔、基站、管线、机房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变更、迁移和损坏,由征收或工程主管部门按照先建后拆、费用补偿的原则给予合理补偿,明确搬迁和路由。(省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工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省交通厅、上市地方人民政府)
(八)加强安全。加强对全省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的统筹管理,完善各级上市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协调机制,落实电信、互联网企业等各主体的安全责任。全省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应当同步实施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做好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确保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的要求。省通信管理局应完善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机制,实行信息通信网络单位分级和备案制度,定期开展合规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完善我省网络和信息安全标准体系,提高5G、IPv6、SDN等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能力,保障重点信息基础设施和用户信息安全。(省交通厅、省网办、省公安厅)
第四,组织实施
(a)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将纳入省政府监管的重点工作。各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将列为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市长为主要负责人。2018年9月底前,各市将根据建设任务制定三年行动计划,逐年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企业,纳入检查监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协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实施。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组织、检查和监督。发展改革部门将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省内有关单位应按照任务分工负责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交通厅、地方人民政府上市)
(二)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各级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商要发挥建设主体作用,加大建设投入,每年向当地政府反馈信息基础设施规划、选址、建设和维护情况。各级铁塔公司要在5G站等铁塔站点的规划建设中发挥统筹作用,摸清铁塔站点的位置、面积、供电和网络连接情况,整合电信运营商的需求和现有设施,推进共建共享,提高集约化建设水平。电信运营商应扩大对欠发达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进一步提高速度和降低成本,增强业务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省交通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部、经济和信息技术委员会)
(3)加强宣传引导。地方政府应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政策法规。省级通信管理、环保、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大信息基础设施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的宣传教育。电信运营商和铁塔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向社会公开监测报告,保障公众知情权,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环境。(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环保厅、省交通厅)
附:1。全省电信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一览表
2.全省新增公共移动通信基站一览表
3.该省新塔址一览表
4.该省新的NB-物联网基站时间表
附件:1.全省电信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计划表2.全省新增公众移动通讯基站计划表 3.全省新增铁塔站址计划表 4.全省新增NB-IoT基站计划表图片数据显示:广东联通连续三年新增5G基站数为零,电信计划5G基站建设最多,移动5G基站计划也很少。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联通连续三年5G基站数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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