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命的到来本应充满甜蜜和喜悦,但不少职场女性却因此多了烦忧。因怀孕、休产假遭遇被解除合同、被降薪、被要求出差或加班时,她们应当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例孕期女职工维权案,这起由高龄孕妇拒绝出差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较好地诠释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下简称“三期”)内的权益应受到特殊保护的法律规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司法理念。

员工:孕期不出差遭辞退

研究生毕业的张女士任职于一家交通咨询公司,主要负责交通工程的组织规划。由于客户的项目基本都在外地,而张女士的工作需要去现场勘验调查,于是出差对她来说就成了家常便饭的事。

2019年3月,已经33岁的张女士经医院诊断怀孕,同时医生告诫她要注意休息,并建议保胎。

哪知4个月后,公司开始抽调人员支援在浙江嘉善的项目,并要求在当地工作两天。作为孕妇的张女士也出现在了抽调人员名单中。在她看来,自己并非嘉善项目的成员,前往现场又需4个多小时的车程,还要在外住上两天,现在已有5个月的身孕,显然不适合长途跋涉。无奈之下,她跟部门负责人反映,最近太累需要休息,就留在了公司上班。

但一个星期不到,张女士又接到了出差安排,这次是去参加浙江江山项目的现场评审会,她作为该项目的主编制人员,需要作现场汇报。对此,张女士向上级提出由其他同事代为参会。于是,她找到了刚毕业的小李,向其讲解项目情况,一起制作参会PPT,还提前作了汇报预演。最后,由同事小李代她参加了这次评审会,现场汇报也顺利完成。

然而,由于这两次拒绝出差,公司以不服从工作安排、推卸责任为由,与张女士解除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后,公司未再向张女士发放2018年度的剩余奖金,也未发放2019年度的奖金。

新生命的到来本应充满甜蜜和喜悦,但不少职场女性却因此多了烦忧。因怀孕、休产假遭遇被解除合同、被降薪、被要求出差或加班时,她们应当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例孕期女职工维权案,这起由高龄孕妇拒绝出差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较好地诠释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下简称“三期”)内的权益应受到特殊保护的法律规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司法理念。

员工:孕期不出差遭辞退

研究生毕业的张女士任职于一家交通咨询公司,主要负责交通工程的组织规划。由于客户的项目基本都在外地,而张女士的工作需要去现场勘验调查,于是出差对她来说就成了家常便饭的事。

2019年3月,已经33岁的张女士经医院诊断怀孕,同时医生告诫她要注意休息,并建议保胎。

哪知4个月后,公司开始抽调人员支援在浙江嘉善的项目,并要求在当地工作两天。作为孕妇的张女士也出现在了抽调人员名单中。在她看来,自己并非嘉善项目的成员,前往现场又需4个多小时的车程,还要在外住上两天,现在已有5个月的身孕,显然不适合长途跋涉。无奈之下,她跟部门负责人反映,最近太累需要休息,就留在了公司上班。

但一个星期不到,张女士又接到了出差安排,这次是去参加浙江江山项目的现场评审会,她作为该项目的主编制人员,需要作现场汇报。对此,张女士向上级提出由其他同事代为参会。于是,她找到了刚毕业的小李,向其讲解项目情况,一起制作参会PPT,还提前作了汇报预演。最后,由同事小李代她参加了这次评审会,现场汇报也顺利完成。

然而,由于这两次拒绝出差,公司以不服从工作安排、推卸责任为由,与张女士解除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后,公司未再向张女士发放2018年度的剩余奖金,也未发放2019年度的奖金。

1.《 高龄孕妇拒出差被辞 单位:怠于履职不服调动》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 高龄孕妇拒出差被辞 单位:怠于履职不服调动》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shehui/1657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