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银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通知》,将于2017年5月1日起试行。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银监局负责人就《通知》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非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系统、客户身份数据和交易记录保存系统、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系统等。

由于北京房地产行业反洗钱工作刚刚起步,考虑到房地产行业的实际情况,通知中对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要求主要集中在交易双方的身份认定上。《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二手房销售提供经纪服务。在网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登记买卖双方和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并填写身份证明表格,以识别双方的身份。通知还规定,房地产交易资金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划转,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出售房屋和为二手房提供经纪服务时,报告发现的可疑交易。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会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北京银监局对商业银行执行本通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如何对买卖双方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保密?

房屋买卖双方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只在网上签约系统中录入。相关身份信息是房屋买卖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大部分信息与合同内容相同,由当事人填写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自动生成,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保管。《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对获得的相关身份信息保密,除法律规定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通知》对现行购房款支付方式有何影响?

没有影响,方式不变。根据现行规定,购房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必须使用买卖双方的银行账户,资金通过预售资金和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支付;如需退款,资金应按照原支付渠道返还给买卖双方的银行账户。如确需以现金支付,必须通过买卖双方的银行账户完成,办理此项业务的商业银行应按照相关反洗钱规定,对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大额交易进行报告。

房地产市场可能存在怎样的可疑交易?

主要表现为买卖双方的身份与其交易的房产价值明显不符。

举报可疑交易的方式有哪些?

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是北京市反洗钱的行政主管部门。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房屋,为二手房提供经纪服务时,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可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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