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之初,贵州省委政法委将工资保障改革纳入改革一揽子计划,随着部署和推进,提出坚持不搞“空转移”,也不单纯增资,明确不搞包容性、绩效评估、鼓励办案、提升荣誉的总体思路,积极寻求党委支持, 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建立“以专业等级为基础,根据岗位法官、检察官、司法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工资分别高于其他地方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50%和20%的规定,岗位法官和检察官每月增资4005元,岗位法官和检察官的增资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截至2017年5月底,全省法院和检察院法官、检察官、司法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的改革后工资已经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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