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多家媒体报道,台湾著名作家在Facebook上发帖,称赞她的亲身经历:在她的卢在路上摔倒报警后,出于某种“偏见”,她杀了一个“回马枪”,但她所看到的情况让她大为吃惊,沈阳基层警方处理事情的态度远远超出了她的想象。

龙应台发消息说,她看到一个男人坐在沈阳的街上,额头流血,裤子湿透了,鞋子掉了,周围的车辆川流不息,随时都可能被撞倒。在一名围观女孩的带领下,龙应台迅速走进200米外的派出所报警。虽然警官答应出去报警,“她内心深处的不信任”让她忐忑不安。她担心警察根本不照顾伤者,犹豫再三纠结,决定回去检查,于是她目睹了这一幕:警察已经帮伤者坐到了人行道上。在梯子上...拯救危机是警方的法定职责。及时解救危机是警察的职责,表明他们通过了龙应台的“路试”,赢得了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赢得了人民的信任。

然而,这一幕也让龙应台想到了另一种遗憾。路人走过伤处时没有人停下来。她一个接一个地问对方:“要不要叫救护车?”“要不要给家里打电话?”“要喝水吗?”对方只能摇头。这时,一个开货车的司机和一个拉篮子车的女人抱怨龙应台爱管闲事...勇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格理念的含义。在这次事件中,那些路过的冷漠路人显然无法交出他们的强制性答案,表明他们的文明和道德标准仍然没有达到,他们没有通过龙应台的“路考”和获得帮助。

不禁想起了炎炎夏日稍早一点媒体接连曝光的环卫工人被打的骇人听闻。我至少知道三个案例:8月6日,某小区保安与乱倒垃圾的环卫工人发生争执,导致一位63岁的环卫工人被打断两根肋骨,多颗牙齿脱落。另外两个案例是:7月27日晚,在某县某广场,一名保洁人员在制止市民遛狗的过程中受伤。打人者是县人民社会保障局的干部柯和他的儿子;8月3日,某处66岁环卫工人在试图劝阻乱扔垃圾的烧烤店女店员时被丈夫扇耳光,直至轻微脑震荡。

我注意到,虽然三起殴打环卫工人的案件发生在不同的地点和不同的时间,但原因是完全一样的。都是因为打人者先犯规,被打的人在履行劝阻执法者处置职责的同时没有执法权,所以被打了“一代一代”。无论建筑垃圾是否有严格的运输通道,随意倾倒、堆放在公共道路上是否构成违规行为,或者路边商店将垃圾随意扔到街道上,市民在禁广场遛狗等不文明行为已经超出了灵活文明道德的范围,是对地方硬性规定的违反。对此,相关地方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路不平则鸣,时不我待”并按规定及时果断查处。换句话说,应该是应该“天降大任”的部门的职责,而不应该是没有执法权的人的职责。再想象一下,如果执法部门真的责无旁贷,及时预防和制止违法现象,我想问,人为什么要为自己的职责流血?

龙应台曾在著名文章《你为什么不生气》中针对见义不是“沉默的大多数”这一现象写道:“不要以为自己是大学教授。所以,做研究很重要;不要以为你杀猪,就没人听你的;不要认为你是学生,没有资格负责社会事务。你今天不生气,不站起来说话,明天你和我,你和我的下一代。做沉默的受害者和牺牲品!”其实公民看到正义并不是苦果,执法者不负责任的伤害也不是苦果。

执法人员有责任,公民也有责任支持一个健康文明的社会。一个断了就代表残疾,两个断了就代表瘫痪。所以,责无旁贷,责无旁贷。

正文/陈庆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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