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一系列严重的违法违规,萨摩又受到了重罚!
7月26日晚,深圳证券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公告,对深圳前海环能两名主要负责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令。这是深圳证券监督局在私募领域首次采取的禁止市长/市场的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两名被罚的主要责任人是一对夫妻 ,在管理私募过程中,存在产品未备案、向非合格投资者募资、承诺保本保收益、挪用基金财产等违规行为。券商中国记者还注意到,前海汇能此前已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察,涉案资金高达1.7亿元、相关10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4人被提请公诉。
此外,该案在法院庭审过程中,深圳证监局还组织了30余名“爆雷”私募机构负责人旁听,警示违法违规经营后果。
存在四项违法行为,两当事人被终身市场禁入
前海汇能是注册地在深圳的其他类私募基金管理人,2020年5月6日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销。
7月26日晚间,深圳证监局在官网发布公告,对深圳前海汇能两名主要责任人徐某、康某,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这是深圳证监局首次在私募领域采取的市场禁入措施。
而实际上,早在7月14日,深圳证监局就发布了这一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查明,前海汇能存在四项违法事实:
一是发行的私募基金未在中基协办理备案手续,共涉及24只。
二是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前海汇能担任基金管理人的某两只产品存在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分别向投资者杨某募集资金50万元,向投资者熊某募集资金50万元。
三是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前海汇能在发行某10只私募基金产品过程中,与投资者签订《预约受让协议书》,约定自合伙协议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投资期满一定期限内,如果投资者从合伙企业获得的分配款总额未超过投资者全部实缴金额,投资者有权要求前海汇能按照预约受让协议进行受让,保证投资者本金不受损失或获取最低收益。
四是挪用基金财产。前海汇能担任基金管理人的某两只契约型私募基金,分别募集资金约1.5亿元和2.3亿元,合计约3.8亿元,后前海汇能将上述基金财产全部转移至关联公司深圳前海汇能天宝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天宝投资”)银行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徐某、康某系夫妻关系,先后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在两人担任公司负责人期间,公司多种违法行为交织并几乎贯穿业务全链条,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且涉及投资者众多,造成投资者损失金额特别重大,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两人作为前海汇能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法情节特别严重。
深圳证监局表示,此前已对徐某、康某依法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已将公司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至深圳公安部门。结合徐某、康某违法违规情况和情节,在履行事先告知、听证等法定程序后,深圳证监局于近日对两人采取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意味徐某、康某两人从此不能从事证券业务,不得在行业中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圳证监局也表示,这也是对严重违法违规私募机构责任人员从严从重惩戒的典型案例。
涉案资金约1.7亿元,14人被提请公诉
天眼查信息显示,深圳前海汇能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以财富管理、资产管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为核心业务的规模型综合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山。
虽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私募,但深圳前海汇能早就涉嫌非法吸存,是个不折不扣的“伪私募”。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在2019年4月26日就对前海汇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2021年6月12日,福田分局发布了一份案情通报指出,犯罪嫌疑人徐某、康某等14人均已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判决中。2021年6月10日,警方对邵某强、陈某萍、肖某、尹某萍、卢某政、张某、王某、冯某飞、郜某红、张某凤等十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将持续关注该案非法吸存行为人(包括公司高管、理财人员)退佣情况,并适时继续开展收网打击工作。
截至2021年6月12日,警方共依法冻结涉案资金约1.7亿元人民币,首轮查封不动产四处,轮候查封不动产三处,冻结车辆过户权限四部。
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公开庭审过程中,深圳证监局还组织了30余名“爆雷”私募机构负责人旁听,警示违法违规经营后果。
深圳证监局郑重提示提醒广大投资者,私募基金只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不得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私募基金不得通过公开方式进行宣传推介,请对通过短信、微信、电话、互联网等方式宣传推介的行为保持高度警惕。
同时,谨记私募基金管理人不是持牌金融机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投资者进行私募基金投资时,务必提高警惕,谨慎判断,识别风险,理性投资,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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