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调整后:差额退款
与图文无关
购买普拉达包所花的钱高于包价格表上显示的金额。
王女士与邬女士遇到这样的事,于是,致电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我们在万象城购买的Prada包,当时是看中后问了导购价格,结账也没在意,但是回家后发现包内有价签,所显示的金额要低于已付款项。我们认为商家存在消费欺诈,要求退还差价。”消费者说
买包实际付的钱高于包内价签上的价格
王女士: 1月1日,我前往江干区钱江新城核心区富春路701号华润中心的万象城一层Prada专卖店,当时进店后,看中一款手提包,当时货架上的商品是没有明码标价的,在询问导购人员后,得知该款手提包价格为15900元。
我很喜欢这款包,就付了钱买了下来。当天回家之后,我在包里面的内袋发现价码标价为:15150元。在疑虑下,我去官网查了包的编码,证实包的款式是没有问题的。
1月2日上午,我联系了万象城Prada专卖店,询问出现价格偏差的原因,当时是一位男性工作人员接的电话,他告诉我这是因为总公司调价了,而店里的价签没有更换而产生的误会,也承认了他们工作上的失职。我希望商家退还差价。
邬女士:2016年12月24日,我在江干区富春路701号万象城1楼的Prada专柜购买了一款黑色的包,包的货号为1BA801。当时去店里,我看中这款包,也没注意价签,就问导购人员价格,花了17850元将这款包买下。
当时只有展示品,而我想要新的,就等他们调货。1月2日,我收到通知去拿货,拿到包后当天回到家,在包内的合格证上发现价格为16650元。
我就问商家,他们给的回复是公司内部从12月1日开始调价了,他们是通过公司系统报的价格,不是价签上来的。我不认可,认为商家存在消费欺诈,要求退还差价。
商家说
包价格与售价不符的具体原因是公司内部的事不便透露
万象城Prada女包部任经理:公司内部调价是造成这次误会的一部分原因,价签没有及时更新是工作的失误,包价格与售价不符的具体原因是公司内部的事不太方便透露。
目前已与消费者就处理方法达成一致,如何处理也是公司内部的事不便透露。
(后来,记者就处理结果联系消费者,消费者反映差价已通过支付宝返还。)
专业人士 价签是要约具有约束力,如果涨价商家应该明示消费者
杭州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叶水荣:首先商家需要在商品上明码标价,而且价签属于要约,不是要约邀请,是具有约束力的,正常情况下是按价签的价格买卖,消费者多付的部分,商家是需要返还的。如果说商家有涨价的情况,是需要就涨价问题进行公示,然后与消费者构成新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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