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麻雀放归自然
麻雀虽然不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猎捕,贩卖,甚至是食用麻雀都是违法行为。安岳男子杨某就因为偷运66只麻雀到德阳,并准备用来诱捕家猫或者流浪猫,被警方抓获。14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德阳市森林公安局旌阳区分局获悉,杨某因违法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罚款39600元。
男子偷运66只麻雀到德阳 第二天被当地人举报
“这里有人运了很多的麻雀,不晓得是做什么的,你们来看一下。”近日,旌阳区孝泉镇派出所民警接到村民举报称,有外地人头天运了几十个鸟笼到月形村三组,一些鸟笼里关了很多的麻雀。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出租屋调查,并通知了德阳市森林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的民警。经过清点,出租屋内有20多个鸟笼,其中7个鸟笼装有66只麻雀,但有7只已经死亡。
杨某向民警交代,这些麻雀是从成都买来的,然后运到资中,接着又转运到德阳,是用来诱捕野猫的。将这些麻雀悬吊在笼内,利用鸟叫声吸引饥饿的野猫。然后把捕捉到的野猫再用到外地贩卖。
运输野生动物需要许可证,然而当民警进一步询问,将麻雀转运了三地的杨某并没有许可证。德阳市森林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局长谢贤磊介绍,这是一起非法运输“三有”鸟雀的案件。
据悉,民警将收缴的麻雀在东湖山已经实施了放归,而对7只死亡的麻雀进行了掩埋。
麻雀属于“三有”鸟类 男子被罚近4万元
麻雀虽然不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但是属于“三有”保护动物,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常见的动物除了麻雀外,还包括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根据《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违法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森林公安将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对杨某处以非法运输野生动物价值两倍的罚款,总共39600元。
“猎捕或者贩卖,以及食用麻雀都构成了违法的行为。”办案民警说,麻雀繁殖能力很强,种群数量巨大,因而未被列入濒危名单。但近年来物种数量一直呈下降趋势,麻雀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是我国“三有”保护鸟类,市民需要善待这些小精灵,更不要去伤害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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