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党中央一声号令,一场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现行犯罪活动的战役在全国打响。
时年只有22岁,从警仅五年的我,以一名预审民警的身份,全程参加了这场为期三年且声势浩大的“严打”战役。 34年后的今天,这场中国政法公安史上空前浩大且是史无前例的“严打”战役,对于年轻的警察来说,或许只是历史,或许只是故事,更或许是一无所知…… 但这段经历对于我们这一代老警来说,不仅仅只是印象深刻和记忆犹新,更是一次生死较量和血与火的洗礼。 回想1983年的“严打”斗争,真可谓是紧张而艰苦,但打击犯罪的成效是举世无双的,人民群众是拍手称快的,人民警察的斗志是热情高涨的,政法公安干警的心情十分愉快的。
党中央一声令下 全党、全警、全国全民雷厉风行 1983年7月4日,中央政法委会召开联系会议,决定在全国开展一场“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现行犯罪活动”“严打”战役。 紧接着,全国各省、地、州(市)、县立即召开各级和公、检、法“三长”会议,专门传达中央《决定》,并就“严打”战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部署。 各级 “三长”会议的与会者在反复讨论,吃透中央“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方针精神实质的同时,立即在政法各部门中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吹响了“严打”斗争的号角。 作为双江县公安局的一名中层干部,我参加了双江县公、检、法干部大会,直观地认识到了党中央这一决策的英明,用我当时的感受来表述:中央的决策,切中了当时社会治安秩序混乱的要害,决策英明,非常及时。 回忆“严打”以前的双江,当时的社会治安秩序,的确是让人非常的担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双江的政治、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形势越来越好。 但是,社会治安问题十分的复杂,刑事犯罪分子的气焰十分嚣张,整个治安形势很非常的不好,社会秩序根本就没有好转的迹象。 其突出表现是: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重、特大刑事案件成倍乃至十几倍增长,令人吃惊的强奸、轮奸等重案屡屡发生;抢劫案,特别是团伙抢劫案更为突出;重大盗窃、诈骗案件接连不断;伤害案发生居多而且情节非常严重。 这种局面的存在,闹得人心惶惶,傍晚学生上自习、工人上夜班都心惊胆战;男人出门怕抢劫,女人出门怕强奸,上班又怕家被盗;同时,治安案件也更为突出,盗窃、偷摸、打架斗殴、捅刀子等案件频频发生。 社会秩序混乱不堪局面的形成,与我们公安政法机关的职能发挥得不够、破案率不高、打击不力有很大的关系。 因此党中央发出的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现行犯罪活动的号令,是十分英明,非常及时的。

党中央的号召力度强、决心大 各级领导重视,公检法三机关团结奋战
“严打”战役打响后,各级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三长”亲自上阵,公、检、法、司干警全力以赴、齐心协力、紧密配合,坚决执行法律和政策,自觉地为创建良好的社会秩序而奋斗。 公、检、法三机关重拳制裁犯罪行为,严励打击敌对破坏势力,全力争取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了紧张而卓有成效的工作
党委领导、全党动员、首长负责 党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重大决策一经贯彻,我所在的双江县各级党委十分重视,从县委到基层各级党委,都把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层层建立了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党中央的战略决策。 战役一开始,县委组织了百余人的宣传大军,深入到全县各单位、乡村和山间窝铺,把党中央的声音宣传到家户院落、田间地头;每打一仗,县委都要具体研究,周密部署,精心指导。 领导同志亲自下乡到片上指挥作战,同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与此同时,县委县政府从各单位抽调行政干部,帮助公、检、法开展案件清理工作,每次行动都从各单位抽调交通工具为执行抓捕人犯的任务提供服务。 “严打”开始后,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配合,要人给人,要车给车,全力以赴;宣传、司法承担了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的重要任务,利用有线广播、宣传车、文艺节目、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县广大群众宣传党的声音,把打击刑事犯罪的重要性及其方针、政策、法律,宣传到每个干部、职工、农民群众中去,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克敌制胜 毛主席教导我们:“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发动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 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各个战役中,在县委的统一部署下,县委组织公检法三机关和各单位组成工作队,深入到全县机关所有的单位和农村,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中央的英明决策。 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办黑板报、组织文艺宣传队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在接受“严打”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支持全县的“严打”行动。 特别是在第一战役中,通过多次召开巡回公处公判大会,在县城公开处决死刑犯,采取广播大会等形式,使参加大会的干部群众直接感受声势大、震动大、威力大的“严打”气氛。 “严打”战役行动中,县委、政府专门调配宣传车,录制犯罪分子的犯罪材料,在全县城乡进行巡回广播宣传,使全县人民群众普遍受到了教育,明确了打击刑事犯罪的重大意义,并积极主动地配合政法公安部门进行工作,纷纷起来检举揭发犯罪分子对社会的破坏活动,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分子。 仅第一战役中,群众就向公安机关提供检举犯罪线索数百条,公安机关根据群众的检举摸出并抓获了一大批犯罪人员。 每次统一行动,无论到在哪个单位哪个地方,干部群众都积极配合,从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在此次“严打”战役行动中,我所在的双江县公安局预审股的5名民警,每天都接到办案单位送来移送起诉的新案,我们每个人手上都有十几个、几十个案件,阅卷、提审、补充侦查、出差外调…… 一个战役行动下来,仅我这个两人办案小组,移送起诉的案件就达百余起,调查取证的足迹遍及全国。
政法公安部门,协同作战,各司其职 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公、检、法、司,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了党内联合办公的制度,统一认识,各司其职,协同作战。 每次统一行动,都是公、检、法、司四家全力以赴,从办案人员到车辆等,实行统一分组,执行收捕、搜查、突审任务,然后各家分别负责预审、起诉和判处。 对重大案件的审理和判决,都要经过联合办公,统一认识,慎重处理,克服了过去办案中的各自为政,互不通气,甚至“踢皮球”的做法,从而加快了办案速度,体现了从重从快的原则,做到了“准”中求“快”,“准”中求“狠”,显示了人民专政机关的整体威力。 我在公安一线工作这几十年,1983年的“严打”战役行动,是我体会到的公、检、法、司配合得最好的时期。 在办案过程中,还实行了案件承包责任制,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保证了案件的质量和办案的速度;所以,那一段办的案件比过去几年乃至十几年办的案件还要多;而且,我们所办的任何一起案件都是铁案,没有出现冤、假、错案。
精心准备,严密组织 在每次行动之前,我们都严格按照中央规定的7种打击对象,进行周密的调查摸底工作。 公安机关专门组织了三支队伍:一支是侦查破案,打击现行犯罪;一支是追逃犯,抓流窜犯;一支是预审深挖犯罪;三个组分头工作,密切配合,发现线索,互通情报,及时查证落实。 每次行动前,对收捕对象的主要犯罪事实基本查清,取齐证明材料,办妥批捕和拘留手续,保证收捕质量,为“消化”打好基础。 检察、法院都专门成立了批捕、审理组,送一个批一个,成一批判一批,基本上做到从重从快稳、准、狠地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分子。 在每次统一行动中,都是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公、检、法、司全力以赴,组织足够的收捕队伍,抽调足够的车辆,县委领导同志都要在行动前作动员讲话,亲临现场指挥,严密组织,明确分工,划片分组,责任到人,集中力量,统一行动,给犯罪分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袭击,造成一种强大的政治攻势,大长了人民的志气,大灭了坏人的威风。
讲究策略,注重政策,依法办案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要引导斗争的不断深入,夺取斗争的全胜,还必须十分讲究策略,注意政策。 为了稳、准、狠打击犯罪分子,保证斗争的健康发展,公安、检察、法院贯彻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各司其职。 在办案中,认真执行了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罪与轻罪的界限,贯彻“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区别对待的政策,严办了一批,宽大处理了一批,这样就分化瓦解攻破了团伙案件中的攻守同盟和一批抗拒顽固分子,促使犯罪分子纷纷坦白交待余罪,检举揭发他人,进一步扩大了战果,把“严打”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
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勇于斗争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对广大公安、司法干警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和锻炼;斗争的实践证明,绝大多数公安、司法干警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在斗争中振奋精神,斗志昂扬,夜以继日,艰苦奋斗,秉公执法,勤奋工作,表现出了高度的革命自觉性和顽强的战斗精神,发扬了机智勇敢,敢打必胜,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革命传统。 严打斗争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在整个“严打”战役行动中,我所在县公安局的多名战友受到了地区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奖励,我本人也荣立了个人三等功。 我们坚决贯彻中共中央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工作,取得了“严打”战役行动的辉煌胜利。 这一战役的胜利,无论对浮在面上的刑事犯罪分子,还是隐藏较深的刑事犯罪分子都进行了全面的扫荡,重重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社会治安有了明显的好转。 1984年、1985年全县的刑事案件大幅度下降,从而有效地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保卫和促进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当时群众反映说:现在社会秩序好了,走路放心,上班放心,妇女夜间出门放心,学生傍晚上自习回家放心,不怕盗、不怕抢,社会主义建设有保障。
结 语
出生于六十年代的我们这一代人,此生经历过“文化大革命”、对越自卫反击战;从警后又都全程参加了三年“严打”战役行动…… 历史不可改变,经历过的历史就是历史,对其历史之源与政治内涵,我本人不加任何评说,但对历史的回忆,老朽不是为了表达什么,只是对当时经历过的政法公安工作的往事作客观回顾,也是对政法各部门精诚团结、密切配合的精神的眷恋。 今天,对于现代人而言,我们所经历过的,只是曾经,不代表任何;老朽之所以写此回忆,目的是希望我们这些还战斗在政法公安战线上的老兵们,勿忘过去,弘扬精神,传承作风,永做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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