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是一座多山的滨海城市,岛内外隧道数量超过了60座。其中,仅岛内就有18座,密度之高在全国范围内极为罕见。而隧道内行车受车道狭窄、光线昏暗、空间密闭等因素影响,容易出现交通违法与事故,是我市交警重点管控的路段。

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了相关数据,1月1日至9月21日,我市岛内5个主要隧道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3.85万起。其中,翔安隧道交通违法数达到了1.75万起。

今日,我市交警特别解读了隧道行车中常见的8种交通违法行为,提醒您在隧道行车时注意安全、谨慎驾驶。

厦门日报记者 苏丽娜 通 讯 员  娇  轩

常见违法

未保持安全车距

隧道内未保持安全车距行车,易发生严重碰撞事故。

进入隧道前,驾驶人无法预判隧道内状况,应及时调整车速,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有序地进入隧道。

有些隧道受地势影响,进出口会有坡路。如翔安隧道入口处有一段长下坡,驾驶人应降低车速,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避免追尾等事故。此外,在隧道内长时间行驶,驾驶人易发疲劳,对路况的观察能力会有所下降。为此,驾驶人在隧道中行驶时应时刻注意保持车距,提前预判,及时避险。

处罚规定:未保持安全车距是隧道内追尾、剐蹭等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当事人将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随意变更车道

隧道内违法变道,安全隐患大。

隧道内光线较差、车道狭窄,通常全程都施划着白实线,禁止车辆随意变道。但我市交警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市主要隧道内发生的剐蹭事故,有90%因违法变道而起。

违法变道会影响相应车道内车辆的正常行驶,对方通常会猝不及防,被迫突然减速或刹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处罚规定:不按规定变更车道,罚款300元。

超速行驶

货车超速行驶,撞上隧道壁,货物散落一地。

隧道内行车有限速规定,如翔安隧道限速80km/h;成功大道上隧道,有些车流交汇口限速40km/h。若在隧道内超速行驶,一旦遇到紧急状况,车辆将难以安全避让,易引发交通事故。

需要注意的是,进出隧道时是隧道超速的高发时段。刚进入隧道时,驾驶人由明处驶入暗处,视力灵敏度有所下降,影响其对周边路况的判断,从而盲目提速;刚驶出隧道口时,驾驶人的眼睛需要适应由暗至明的变化,加上视野突然开阔,驾驶人心情豁然开朗,往往会盲目提速行驶。为此,进出隧道时,驾驶人均应控制车速,避免超速行驶。

处罚规定:超速违法危害大,我国法律制定了详细并严格的处罚标准,对不同车型在不同道路上超速行驶,处以罚款、记分、吊销驾驶证等处罚。如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速达到或超过80%,将罚款15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龟速行车

隧道内不可超速行驶,但也不意味着可以龟速行车。隧道内空气混浊,温度较高,车辆应避免在隧道内长时间滞留。而现实中,不少车辆在隧道内会龟速行车,并伴随着边开车边接打电话、发送微信等不文明驾驶行为。不仅影响了后方来车的通行效率与安全,自身对隧道内交通状况的判断力及避险能力也会有所下降。

还有部分驾驶人车技不够娴熟,会因为隧道空间密闭而感到压迫,从而过于慢速地在隧道内行驶,影响了后车通行效率。

处罚规定:若因边开车边使用手机等不文明行为导致在隧道内龟速行车而发生事故,当事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轻微事故不快撤

驾驶人应定期检查车辆状况,避免车辆在隧道内发生故障,造成堵塞,影响交通。

因隧道空间的特殊性,不宜人员及车辆长时间滞留。因此,在隧道内遇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拍照固定证据后,尽快撤离至安全地带。若车辆在隧道内确定无法移动,当事人应在车后至少50米外摆放三角警示牌、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警示后车注意避让;车内人员应快速撤离出隧道,避免因二次事故而遭受伤害。

处罚规定:在道路上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不按规定撤离现场,导致交通阻塞的,罚款500元。

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或未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的,罚款100元,记3分。

滥用远光灯

隧道内光线较暗,进入隧道前,驾驶人应开启近光灯,保持视线清晰。不过,不少人会直接使用远光灯,刺眼的远光灯灯光会直射前车后视镜,反射在前车驾驶人脸上,影响前车驾驶人的视线和注意力,从而容易引发事故。

处罚规定:同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罚款100元,记1分。

闯禁令

我市交警严查货车违法进入隧道通行。

骑自行车违法进入隧道,影响自身安全,也危害车辆通行秩序。

行人禁止在隧道内通行。

隧道前调头区仅供特殊车辆使用,禁止社会车辆调头。

我市交警对重中型载货汽车的通行制定了限行、禁行规定。如翔安隧道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成功大道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每日7:00至9:00、17:00至20:00禁止载货汽车通行。这意味着成功大道上的梧村隧道、钟鼓山隧道、万石山隧道全天禁行重中型载货汽车,分时段限行载货汽车。

此外,行人与非机动车、摩托车禁止进入隧道。隧道内车道狭窄,车流量大,没有设置供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通行的通道。而隧道内光线昏暗,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等安全防护弱,在隧道内混行易与机动车发生事故。

处罚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进入隧道通行,罚款150元;违反限制通行规定进入隧道通行,罚款200元;违反禁止通行规定进入隧道通行,罚款200元,记3分。

行人、自行车违法进入隧道通行,罚款20元;电动车违法进入隧道通行,罚款200元,扣留电动车。

违法停车

隧道内严禁停车。在隧道内,车辆应有序、高效、快速地通过,没有设置停车区,严禁停车、上下客,没有足够的空间让车辆在面临紧急危险时用以避险。而隧道内车速一般较快,若有前车骤然违停,后车很可能躲闪不及而发生追尾等事故。

处罚:隧道内违停罚款1000元,拖移车辆;一年内三次以上罚款2000元,拖移车辆。

特别提醒

隧道通行5大特点 易诱发违法与事故

①隧道两侧没有过多的延展空间,留给驾驶人以缓冲,危急时易发生车辆多次碰撞及翻滚撞击。

②空间相对封闭,发生危险时,人员可疏散空间匮乏,若发生起火、爆炸等事故,危害波及范围较大。

③环境封闭、道路狭窄,易让人产生压抑感,降低安全感。遇紧急情况时,驾驶人易出现过激反应,无法采取准确的避险举措。

④进出隧道时,光线明暗交替,会让驾驶人产生炫目感,让人难以适应,甚至造成短暂失明而影响驾驶安全。

⑤在较长的隧道内行驶,两侧隧道壁景观单调,驾驶人易形成“隧洞视”。即两边近物快速移动,来不及在驾驶人视网膜中成像,驾驶人的视角变得越来越窄,驾驶人对路况的判断能力下降,发生事故的几率大大增加。

警钟长鸣

大货车违法变道 电动车违法驶入 碰撞后果很惨重

1月6日17时许,姚某驾驶重型牵引车进入天马山隧道。期间变更车道时,撞上了同向行驶、骑着无牌电动自行车的刘某,刘某不幸当场殒命。

经查,姚某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而跨线变更车道,且未注意观察路况,造成本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该隧道禁止摩托车、行人与非机动车、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驶入,遇情况避险不及,是造成该事故的次因,但因当事人已死亡,被免于处罚。

酒后驾车载三人 失控撞上隧道壁 肇事逃逸被严惩

1月19日7时许,游某驾车行驶入白城隧道。期间,车辆失控撞上隧道路沿与隧道墙体。车辆与隧道壁受损严重,车内三名乘客受伤。事发后,游某逃逸,至当日18时许才投案自首。经查,游某饮酒后驾车,在隧道内无法集中注意力,不能控制车速而造成本事故,其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依法被处以拘留等刑事处罚。

隧道内发生事故 双方下车理论不撤离 导致后方两车追尾

2016年6月7日15时许,在翔安隧道进岛方向,两车发生追尾,双方当事人下车理论。五分钟后,后方一辆红色小轿车为避开拥堵,匆忙向左变道,被另一辆小车撞上。第一起事故的当事人表示事发时均未想到要报警和撤离,从而酿成了二次事故。

未保持安全车距 连发4起追尾 21辆车一同遭殃

2015年3月27日8时许,翔安隧道进岛方向发生4起追尾事故,涉及21辆车。最严重有11辆车“连连碰”,其中一辆车的车头径直插进一辆黑色越野车的底盘,将越野车顶起。据交警判断,这些事故均因车速过快,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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