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怀欣喜拿着孩子的出生证明到派出所落户,却因孩子名字中有一个“珮”字而无法落户。这到底是为何?
8日,市民宋先生拿着孩子的出生证明到高新区一派出所落户,却因孩子名字中的“珮”字不属于规范字,而无法在公安部门的户籍电脑上使用该字,因此无法给孩子落户。民警告诉宋先生,要给孩子落户需要更改“珮”字,派出所可以出具相关证明,宋先生持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更改出生证明上的名字,然后再来落户。
这让宋先生有些不解:孩子出生证明上可以打印“珮”字,为何公安部门的户籍电脑上却不能使用该字?
记者查询现代汉语词典,佩(珮),pèi,是古代的一种佩饰。在电脑上,记者通过智能ABC输入法,无法拼写出“珮”字,但通过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全拼输入法都能拼写出“珮”字。
市公安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珮”是一个不规范字,而2001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在大陆地区除该法规定的少数情形可以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外,均需使用规范汉字。
该相关人士介绍,2013年8月19日国务院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共收录汉字8105个。2013年10月,教育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明确规定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字库是国务院统一制定的规范字库,现在公安部门没有权限增添字库,市民在办理落户手续时只能按照字库里的汉字来,如果没有这个字目前无法落户。”民警告诉记者。
●记者查询
“珮”作姓氏时属规范字
据了解,市民可以在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非规范汉字进行查阅;也可以通过济南公安部门的“阳光户政”微信平台查询,点击“便民服务”一栏后,有一个“新生儿取名指引”服务栏目,查询类型里有查非规范汉字、查济南市内重名两项服务内容。
记者进入“阳光户政”微信平台进行查询,在查非规范汉字一栏里的“名”一栏输入“珮”字,系统显示“珮”不属于规范汉字。而当记者在“姓”一栏属于“珮”字时,查询显示“珮”属于规范字。
●相关新闻
首例姓名权诉讼案宣判:
北雁云依不能作为姓名
2009年,济南市民吕某给女儿起了一个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的名字——“北雁云依”。他去历下公安分局燕山派出所报户口时,派出所以姓名“北雁云依”不符合办理户口登记条件为由,拒绝为其办理户口登记。随后,吕某又相继去了济南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历下分局,也得到了同样的答复。吕某认为燕山派出所拒绝以“北雁云依”为姓名为其女儿办理户口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女儿合法权益,于2009年12月17日以被监护人“北雁云依”的名义向历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确认拒绝以“北雁云依”为姓名办理户口登记的行为违法。
2015年4月,全国首例姓名权行政诉讼案“北雁云依”案宣判了,历下区人民法院对“北雁云依”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燕山派出所拒绝以“北雁云依”为姓名办理户口登记行为不违法。
●网友观点
@三文鱼:只要不违法和不低俗,取什么名字是人的自由和权利,何苦去“规范起名”呢?
@樊小樊:文字都有一个变迁发展的过程,科技更是在不停更新换代,连无人驾驶汽车都出来了,更新个字库怎么就这么难?
@大大大的春天:名字里有生僻字不是好事,上学时老师不认识会造成很多麻烦。将来求职也有影响,人家会为了录用你去查字典吗?
●取名小贴士
1、新生儿姓氏可以随父或母姓,无法提供父亲信息的新生儿只能跟随母亲姓氏。
2、除姓氏外,名字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否则无法办理出生户口登记。
3、公安机关以《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上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户口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填写不规范(包括含非规范汉字)或未填写姓名的,群众需要到签发单位补发完整或申请换发。
4、需要变更姓氏、名字的,要在办理出生户口登记后再根据规定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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