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获悉,为贯彻《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整洁、安全、有序”城市环境建设,广州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城管、农业、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犬管理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以街道(镇)为单位,当地派出所和街道城管中队派员成立联合执法特遣队,每月两次开展联合执法整改行动,并不定期对物业小区、城市广场、人行绿道等养犬人集中的公共场所和地段进行执法检查。
运营期间,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重点整治不登记、不换发、不牵狗绳带狗外出等违法养犬行为;城管执法部门重点整治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行为,加强公共场所和人行道犬只粪便的卫生清理和卫生处理。同时,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宠物市场经营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运营期间,为确保市民出行安全,防止流浪狗伤人和传播疾病,广州市犬类收容中心将派出救援人员和车辆对流浪狗进行清理和救援,以保持城市环境整洁。
注意:本市严格管理区域内的犬类登记率不高
广州市公安局表示,广州市严格管理区犬类登记率低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养犬人不了解《条例》的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宣传存在盲点;另一方面,一些养狗者故意不履行职责。无证养犬只会带来很多社会管理问题,政府相关部门无法统计和掌握全市养犬和狂犬病免疫的准确数量。同时,执法难,取证难,导致公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目前,广州市部分市民对文明养狗、按规定养狗意识不强,违法养狗行为相当突出。公众投诉最多的是三种不文明的养狗行为,即不及时清理狗粪、不牵狗绳、被狗扰民。据统计,以上三种不文明养狗行为引发的报警约占全市有效报警的70%。自2009年《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共对238起非法养犬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警告教育5万余人,没收危险犬等犬1665只,解救捕获流浪狗5650只,做了大量的民警处理、宣传教育和执法工作,解决了一些非法、不文明养犬问题。
养狗没有登记或更新
三天不补办,会被查处
公安机关指出,广州人口众多,城市居民生活有限。养狗虽然是个人行为和爱好,但不应侵犯社会公共资源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城市养狗的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参与。
鉴于养狗引发的城管问题,此次执法行动是近年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最严厉的一次。公安、城管、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集中力量联合执法整改,通过全面落实《条例》规定,努力解决困扰广州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专项行动的有效性。
在专项行动期间,公安部门会同城管执法部门对不登记犬只、不牵狗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违法养犬行为进行警示教育,并记录在案;未按时登记或换证的,按规定给予三天补办期。经警告教育拒不改正的,将严格按照《条例》和《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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