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是农历正月十六。根据《滨州市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规定,全天时禁止燃放。滨州很多公安机关为了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集中行动,一起发现,一起查处!
2月9日上午9时许,滨州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牛在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五路、渤海二十四路西侧南侧人行道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和《滨州市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由工业园区派出所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月9日上午,都店派出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唐、李、李在长江五路至长江八路、渤海二十五路的中桥,小区南侧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警察立即将三名嫌疑犯传唤到警察局。经查,唐是个大司机,李和李各有两台挖掘机。三个人都想在下车前把它们挂起来。
此外,在巡逻过程中,都甸派出所还发现胡、张在社区、村非法燃放红鞭和闪电。警察立即将两名嫌疑犯传唤到警察局。经过调查,胡和张供认了他们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和《滨州市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对上述五人和程中海市居民财产分别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今天,邹平公安
共查处6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六人受罚!
2月9日上午,岱西派出所民警发现胡在岱西路某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警察立即把他叫到警察局。经询问,胡某激烈经营一家铝塑不锈钢店,想在开业前展示“好颜色”,于是违规燃放鞭炮。
邹平警方已发出三份命令和五份申请
胡突然无视政府的禁令,
抓住机会,
吉利没有乞讨,而是被依法处罚!
真是得不偿失!
2月9日,现场被非法放行
2月9日上午,石某某在卞和四路媒体公司门口非法燃放3000只“大地红”鞭炮。黄山派出所依法对石摸巷实施行政处罚!
2月9日上午,赵在黄山街村非法燃放2000只鞭炮和5箱36个礼炮。黄山派出所将依法对赵进行行政处罚!
2月9日7时许,郑某某在邹平市礼泉七路非法燃放8个万音土红鞭炮。黄山派出所依法对郑某某实施行政处罚!
2月9日,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李和崔分别在街道纸坊村和村门前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目前,两人已被高辛派出所给予行政处罚。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
保障人民生命健康
有效阻止疫情蔓延
请自觉遵守禁烧禁放
建造一个更好的家
在下面
滨州公安带你
审查相关法规
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负责
个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处罚。违法信息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滨州公安提醒大家
切实增强守法文明意识
一、遵守市政府的禁放条例,在禁放期间、红白喜事、开业庆典等活动中不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支持和拥护市政府的禁止和限制条例,积极劝阻他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三、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滨州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不要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如果你尽力了
最终会承受后果
请自觉遵守禁止和限制规定
从我开始,从我开始
为了共同的生活环境
出毛病
保护我们共同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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