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官方账号,10月21日,安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文兵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10月21日下午,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安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文兵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被告人刘文兵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110万元;追回非法所得人民币37,558,580元和港币620,000元,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认定:
2001年至2016年,被告人刘文兵利用职务便利,担任安兴联合公司副总经理兼总经理、安徽旅游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并在项目合作开发、资金借贷、支付担保、项目承包、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单独索要、收受他人财物或与他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7,358,580元,港币62元。退休后,刘文兵利用原有职权形成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20万元。
法院认为:
被告人刘文兵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的;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形成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鉴于刘文兵多次索贿,并且在被绳之以法后如实供述了全部受贿罪的犯罪事实,对于监察机关未掌握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事实的供述,构成自首、真诚悔罪、主动退赃、认罪处刑、签署书面陈述等。在法律上被从轻处理。因此,做出了上述判断。
之前报道过
2019年8月21日,安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文兵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2020年3月13日,安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文兵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查,刘文兵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证据,与他人串通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购买高档饮料超标准接待,并多次接受礼金和礼品;组织信访时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说明问题的;违反诚信纪律,非法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差旅安排;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定;违反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作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刘文兵抛弃了最初的使命,失去了理想信念,没有纪律性和法律意识,对党不忠不老实,故意与组织审查对抗;未经授权,依靠企业吃企业、个人决定重大事项,明目张胆地搞利益转移、权钱交易,索贿受贿;“三观”扭曲,生活放纵,道德败坏。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形象,严重污染了本单位的政治生态,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违法职务,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十八大后不衔接,不制止,性质严重,情况恶劣,要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文兵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刘文兵简历
刘文兵,男,汉族,1954年8月出生,安徽无为,研究生学历,1970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11-1991.09,任芜湖光华玻璃厂工人、共青团芜湖市委副书记、芜湖火柴厂厂长;
1991.09年至1997.09年担任芜湖市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政府副市长;
1997.09-1998.04,待分配;
1998.04-2003.12,任安徽安兴联合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2003年12月至2009年9月,任安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9年9月至2011年6月,任安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1.06-2013.07,任安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13.07-2014.11,担任安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4年11月退休。
潇湘晨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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