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下午,“错换人生28年”案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
对于郭希宽、杜新枝、姚策的上诉不予支持,维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原判,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对于姚策的上诉请求予以支持,支持姚策上诉请求,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0万余元,驳回姚策的其他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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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姚策病情已没有治疗方案
姚策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记者,由于姚策随时有生命危险,所以姚策妻子和亲生父母都不敢离开,这次宣判,家属安排姚策的姨妈和姨父出席。“这次宣判对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姚策来说意义巨大,希望姚策的二审案例,能够推动立法提高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周兆成说。
对于姚策的身体状况,姚策生母杜新枝介绍,目前癌细胞已经向骨头、肺部、淋巴转移了,肝部癌细胞的标志物甲胎蛋白也已经达到最高值。“姚策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没有治疗方案,用靶向药,不保证姚策不会出现大出血,顺其自然慢慢熬,他每天疼得生不如死,真的不知道怎么选择。”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2月17日,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其养母许女士欲割肝救子,却发现与儿子并没有血缘关系。后来得知,因为1992年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生产时,相关人员工作失误造成许女士和杜新枝抱错了孩子。28年后,两个家庭的命运因姚策生病缠绕在一起。此后,双方当事人走上法律诉讼道路。
2020年12月7日,“错换人生28年案”一审宣判,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原告姚策、郭希宽、杜新枝各项金额共计76万余元。随后,姚策、杜新枝、郭希宽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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