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对李曼殴打公交车司机一案公开宣判,该司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
不戴口罩酒后驾车被劝退,不满。打人司机记者从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获悉,2020年4月21日10时许,喝了多瓶啤酒的李在广州市从化区乘坐公交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口罩。为了乘客的健康,公交车司机王建议李戴上口罩,李戴上口罩后在车上坐了下来。随着乘客陆续下车,李觉得口罩太闷,便把口罩撕下来。这时,司机又劝李戴上口罩。
当公交车行驶到广州从化区七星路七星体育馆附近人车拥挤的地方时,李突然离开座位走到司机位置。他指着司机王骂他,打了他两拳。司机王看到后,赶紧刹车,拿起手机报警。打电话的时候,李不停的打王的头,喊着要下车。
由于司机王没有打开车门,李走到车中间,取下车窗旁边的安全锤,用力打碎车窗企图逃跑。看到窗户上的洞不够大,李走到司机王面前,一拳打在他的头上。然后李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不再打人了。司机王见自己的人身安全暂时没有受到威胁,便重新启动公交车,开车回公交公司求助,等待警方处理。
李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
据大巴监控,李16拳打在王头上。经鉴定,王的伤情构成轻伤,李损坏的玻璃价值409元。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无视国家法律,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殴打驾驶员并使驾驶员受轻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处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疫情仍未结束,防控不容放松!为了保护乘客的健康,市民在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仍然需要严格执行防疫措施,并积极配合司机和工作人员佩戴口罩、扫描健康码、测量体温。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处影响公共交通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指出,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扯驾驶员”等行为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从重处罚。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要干扰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行。
1.《男子拒戴口罩捶公交司机16拳获刑三年三个月》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男子拒戴口罩捶公交司机16拳获刑三年三个月》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shehui/831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