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4日,我们家是红色和专业的结合体。我父亲是一名士兵,我母亲是一名音乐家。但奇怪的是,父母爱读书。自然,我从小就爱读书,但是在没有儿童读物的时候,我只是寻找任何有文字的书籍——长大后,我才知道这是一种病,叫阅读饥饿。我父亲喜欢读世界大战史之类的书,而我母亲喜欢艺术家的传记和小说。于是我的童年就在这两个分裂的词里度过了。幼儿园认了很多字,几乎抖个不停,甚至摇摇晃晃地捧着书,开始背诵克劳塞维茨、亚历山大大帝、帕格尼尼、奥芬巴赫这些莫名其妙的名字。这些名字的背后,复杂的历史背景,人物之间的纠葛,对我来说并不构成障碍。我把所有的单词都当成故事来读。
我姐,我也大不了多少,爱看书。我们经常一起看书,坐半天。神奇的是,两个人看完同一本书,就可以自己写书了,而另一半却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大概每个人只看到自己感兴趣的,剧情就靠跳进去补脑子了。当然,他们不能互相匹配。我们经常逗自己笑。邻居和我爸妈一起夸我们俩,说你家孩子真听话,自己玩从来不惹谁。看,你会陷入宅男的问题。
父母发现我们读大书,可能觉得反正看不懂,也不在乎我们。可惜家里书不多。小学的时候发现可以和同学交换书籍!后来同学带我去租了一个书摊,让我大开眼界。原来孩子不看大书。还有很多漫画书。还有一种人,天天把书租给别人。一般来说,书摊不大,可以有独立的店铺,也可以在街区清的街上设立/[/k0/】。你可以用一块布缝许多口袋来装书,或者你可以把书放在一个简单的书架上。从此我开始租书摊,家里给的零花钱基本都捐了。一下课,我就跳过去用钱和钱看书。怎么搓?首先,别人看的时候,是从后面看,从侧面看,但是难免小气。然后找到你认识的正在读书的同学,然后凑在一起看。有一种技术含量。一般读一本绘本要1分钱或者2分钱,读一本故事会大小的书要5分钱。那时候一根冰棍5毛钱,我一般每天都有一根冰棍。为了多看书,我租1分钱看,然后和朋友约好,看完就换——这样就不用付两块钱了。如果有四五个左右的学生,我5分钱就能看20本书!这时,我们经常让书摊老板生气。不能说违规之后就不允许交流了,尽量打扰阅读。遇到这样的老板,不能老在他家蹭。好在老家是大城市,租了很多书摊,也租了很多新书。于是我们隔一段时间就去别的书摊看书。基本上我在内城转了一圈,把能蹭的书架都蹭了。
当时觉得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天气热。我妈多给了五毛钱买了两个冰棍,让我可以看两倍的书。还有,我这辈子最愿意做的人,就是租书摊的老板。不是,书摊老板现在做梦都没实现,但至少他是书店哥们,50%实现了童年理想,也算是求仁得仁,庆幸你来了。
回到小学早期。那时候看完书,我们会边聊边听,互相补充,看太快被忽略的情节。谁要是没看到哪个,就追着看过的人要。姐姐讲故事水平很高,很梦幻空很荒诞。她经常给苍蝇讲故事。我会慢慢停止说话,只是听。邻居或亲戚家的孩子总是聚集在姐姐面前听故事。其实她最后连猜带编,我们只是觉得过瘾。妈妈还记得有一次回家晚了,她看到一排孩子坐在墙根听故事,姐姐跳着舞,滔滔不绝地说着话。偶尔她会忘词,拿起书翻一翻,然后编辑。街对面的孩子半张着嘴,流着口水,听得入迷。夕阳下,口水反射阳光,长短不一,嘴唇上会碎...母亲高兴极了,捂着肚子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后来看了周星驰的《喜剧之王》,星爷和莫文蔚试着演,他的鼻涕看起来像是“悬而未决”。也许我们当年就是这么做的。
有一次上语文课,大家讲故事。我很少举手要求发言。一张嘴说:“从前,厕所里有一只红眼睛和一只绿眼睛……”话音未落,老师喊了声“停”,说不要谈这些乱七八糟吓人的东西。她说的时候,有人哇的一声哭了。
长大后看了《午夜钟声》,当时很激动。这不就是我们小时候红眼睛绿眼睛的样子吗?善意。看,中国的铃木康司就是这样被毁了。其实我当时还是有很多梗的,不比《子夜钟声》差。我就挑一个告诉你,绿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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