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一名女子被扔进房子起诉离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目前,法院判决受害人刘女士与丈夫窦某某离婚,其儿子婚后抚养权归原告所有。刘女士说,她终于“自由了”。
因为事件涉及刑事伤害和离婚诉讼,以及疫情的影响,从跳楼事件到当地法院做出离婚判决,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很多人质疑:为什么家暴受害者离婚维权这么难?法律法规和维权机制是否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
这些问题都需要现实的答案。令人欣慰的是,在各地的探索中,家庭暴力维权问题的解决得到了体现。最近,陕西省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办法》,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包括侮辱、诽谤和其他精神攻击。广东省还将出台新规定,明确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禁止家庭暴力和保障受害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颁布,为反家庭暴力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我们也要看到,虽然法律法规是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最有力的武器,但不可否认的是,帮助受害者在第一时间逃离家庭暴力是很难的。妇联、反家庭暴力协会等社会团体和组织应加大对家庭暴力事件的干预力度,在第一时间为受害者提供保护和帮助,使家庭暴力受害者不再是暴力的唯一受害者。
同时,组织和社区也应加强宣传和指导,让家庭成员知道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遭受家庭暴力,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止损。面对家暴,每个人都应该勇敢面对,诉诸公开的渠道维权,而不是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旧观念,不断地容忍、妥协、退让。
打击家庭暴力不是受害者的事。从知情人到相关社会组织,再到司法部门,全社会应该共同努力,编织一个秘密的反家庭暴力网络,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减少悲剧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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