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一名副区长因拆除民房自杀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这个故事发生在9年前的4月。2019年5月,阜阳市颍东区口子镇以违法建设的名义再次发生暴力拆迁,只是参与拆迁的官员不是副区长,而是该镇新任党委书记于飞。
笔者注意到,2019年5月22日,搜狐新闻、第一时间网、苏州都市网等媒体不断披露此事。据媒体报道,这次强拆的主角是今年67岁的王学良。因为暴力强拆新建的房子,夏天快到了,王学良不得不继续住在临时棚子里。
安娜·卡列尼娜曾经说过,快乐的人是相似的,但不快乐的人有自己的不幸。阜阳市颍东区这次暴力拆迁案的主角王学良遭遇了自己的不幸,但暴力拆迁王学良家的新城党委书记会不会像阜阳市颍州区原副区长曹某某一样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我看来,这种暴力强拆是近几年少见的。回顾王学良遭受的强拆事件,首先,王学良并没有再故意翻翻自己的房子,而是因为一场火灾而损坏了房子。其次,去年当地居委会响应市委书记“防止阜阳土地上出现危房”的号召,多次劝说王学良一家,认定其房屋为D类危房,并自行修建,并带领王学良填写有关建房申请材料,上报镇政府。
在这种情况下,王学良的房子是否违法,他的重建房子的行为是否应该完全认定为违法,这是有争议的。如果火灾没有发生,如果居委会没有多次劝他,如果王学良像钉子户一样拒绝所谓的“限期拆迁”,他的情况会不会逆转?于是,王学良顺应“大势”,在国庆前拆了房子,由当地居委会交出了建房申请书。半个月后,王学良被承诺投入建设。
王学良因为工头的原因,拆迁改造困难。花了7个月才建成,却迎来了。新镇委书记的“谁搬了一块砖一块瓦”就得“拆”。我甚至可以想象,秘书举起手机。指着画面的霸气,“王学良老三房要拆了”,又回到了原点。在过去的七个月里,镇政府没有对王学良的建筑提出任何反对意见,甚至没有发出“非法通知”。新书记是否深入群众了解上述情况,在全面了解事实背景的基础上,我们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王学良质疑为什么他的家人在于飞成为“鱼头鸟”,并在收到通知三天后立即被“拆除”。其他10多户同期建房的都安然无恙。如果在这7个月里,镇政府在建房前期明确表示“要么停建,要么签批”,那么王学良的老人就近50万
先说王学良遭遇暴力强拆的法律程序。从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出,王学良是5月3日才拿到颍东区口子镇责令整改违法行为的通知的。口子镇人民政府有没有给王学良下达停职程序?连行政处罚决定?并给予王学良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如果只给一个通知,英东区口子镇新任命的党委书记就会任意组织人员拆除王学良的房子,程序明显违法。
因为这种行为关系到王学良这个底层群众的重要利益,即使王学良的房子真的违法,即使有行政处罚决定,也应该给予王学良复议、听证、诉讼的权利。他不应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显然,从新闻中可以看出,口子镇人民政府滥用职权,以权代法,打着拆除违章建筑的旗号。
新上任的镇党委书记于飞有“三把火”,意思很明显就是捡软柿子强行拆。口子镇人民政府管辖的这个地区,在和王学良家同等的条件下,显然不是少数。是否也应该叫“违章建筑”?更有甚者,居委会曾表示,去年刘玲街拆迁重建的村民都是“无手续”建设的,那么新来的党委书记对其他“违章建筑”做了什么?如果掩盖违章建筑,难免有选择性执法的嫌疑。如果不继续拆除,王学良也可以依法以行政不作为起诉他们。
近年来,国家严厉打击暴力拆迁和暴力拆除非法建筑,但暴力拆迁仍时有发生。这次英东区口子镇的暴力强拆就是典型案例。作者认为,我们应该警惕长期以来暴力拆迁惯性下的权力依赖。连执法都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而不是书记“怒”立官权去拆,这是不可取的。
当然,笔者并不反对按照法律法规执法。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王学良的房子是违法建筑,当事人是否应该在依法拆除之前,先履行国家赋予其应有的权利主张?然而,在新闻报道中,我看不到任何文明、和谐和法治。看谁厉害谁说了算!
据人民网报道,一些拥有公权力的官员非常善于利用官方语境,打着国家和人民的旗号,利用强大的公权力碾压无权无势的民众。具体到这个案子,王学良家违法吗?需要拆迁吗?强拆由谁决定?很显然,在一个镇的辖区内,魏震书记比天还大!居委会奉命开会进行自我批评和检讨,足以说明一切。显然,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在这方面是行不通的。所以,王学良的老人就应该晒晒太阳。(落叶)来源:https://w.dzwww.com/p/1778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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