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统一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业务的通知
为有效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降低扣缴义务人涉税风险,提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质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起,免费个人所得税信息系统客户端软件将在全省推广使用。请扣缴义务人自行下载软件及操作说明(下载路径:四川省税务局网上税务局下载区)。自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相关业务暂由个人所得税信息系统客户端软件办理,其他网上渠道暂停。
个性化需求的扣缴义务人可以根据税务机关公布的扣缴义务人业务标准和接口标准自行开发实现,经具有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后使用,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上报税务机关。
二、为避免影响个人所得税的扣缴申报,扣缴义务人应根据税务机关的安排,及时纠正、补充和完善不符合要求的纳税人基本情况。
三.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将于2018年7月至9月组织免费软件操作使用培训。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通知,邀请扣缴义务人参加培训。
特此宣布。
1.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客户端,下载地址:
http://12366.sc-n-tax.gov.cn:7001/fileUpload? BuSid = 8fd 828 dbfeaa 49069 F9 b 034 cf 15 a9 a6 f
2.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申报业务及技术标准V1.1,下载地址:
http://12366.sc-n-tax.gov.cn:7001/fileUpload?业务id = 112 ec9 F5 e 1044d 099 c 48 e 470 e 6761094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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