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日——今天凌晨,中国结算宣布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说明:1。第十条至第十三条合并为一条,修改为:“证券发行人申请证券初始登记时,应当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提交证券登记申请书、证券登记资料及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相关文件等申请材料”;二、第三条“示范协议见附件”删除。上述修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重新发布。
来源:金融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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