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父母:
兰陵县2020年招生工作指日可待。为了和您一起做好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的招生工作,希望您能充分了解市、县的相关招生政策,帮助您的孩子顺利入学。为此,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掌握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实行划线招生和就近入学免试的原则,完全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殊学生的招生。请家长详细了解《兰陵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的要求,不要拖延招生时间。如果不按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会影响您孩子的正常入学。
高中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业考试成绩、考生志愿顺序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考虑和择优录取。请家长高度重视“网上填报志愿”问题,避免填报志愿过程中出现失误,影响学生录取资格。
2.规范招生秩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坚决执行免试要求,按照公布的招生区域或范围进行注册,不得擅自通过笔试、面试、面试、考察或其他任何条件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全面落实省市招生政策要求,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禁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顶”、“掐顶”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名义开设重点班和快慢班,严禁出现人证分离、空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3.严格的招生纪律。县政府组织县纪委、公安局、教育体育局对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核实,并设立举报电话,坚决杜绝说情、求助、问候,坚决整顿“关系生”、“小钱生”、“旷课生”等招生乱象,坚决打击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黄牛”,对发现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全县建立了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凡伪造、涂改相关证件者,将被取消公立学校录取资格,并通报有关单位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通过加强招生过程的监督管理,促进教育公平,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4.确保残疾儿童青少年可以就近学习。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常规就学方式,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中度和重度残疾儿童被安排就读特殊教育学校;需要特殊照顾,不能上学的实行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证他们接受义务教育。发生招生安置争议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招生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途径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5.落实特殊照顾受助儿童的入学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雄、因公牺牲的残疾警察子女以及其他特殊照顾对象,应当按照教育部、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惠政策。对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符合条件的子女,以及在县委实施的“贵研工程”中回国创新创业的子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相关政策优先协调录取手续。
6.规范转让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山东省学籍管理条例》和《临沂市学籍实施细则》,申请转学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暑假开始前两周。这个学区不允许转义务教育。毕业生一般不允许转学。申请学校学位不超过空的,可以就近申请空以上的学校,或者转到乡镇(街道)中心小学空以上的村校;如果因为学位不足无法转学,可以在教育资源增加后申请转学。
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我们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广大人民群众,切实规范学校招生工作,让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得偿所愿”,让家长放心满意。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的孩子在学业上、学业上渴望学习,是我们与你们共同的心愿。重要的不是帮他选哪个学校,而是教育他如何做人,如何学习。感谢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确保您的孩子顺利入学,祝他们学业进步、成功!
2020年7月30日
为了方便学生和家长了解兰陵县,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招生政策
现在将讨论工作中的一些常见问题
解释如下
问:2020年兰陵县学校招生的思路是什么?
答:近年来,兰陵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对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2020年,兰陵县教育体育局按照“保持政策整体稳定,优化管理做法”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招生政策的要求。严格工作程序,科学制定和修订实施方案,经兰陵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报县政府和市教育局审批,并公布实施,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问:2020年兰陵县招生有哪些原则?
答:(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以满足人民教育为目标,以稳步提高为目标,规范招生秩序,加强过程管理,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人民满意度。
(2)坚持公立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划线招生的原则,以及就近入学不考试的原则。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及分布、学校布局、规模、条件、交通条件等因素,实行以单校划线为主,多校划线、灵活学区为辅,合理确定各校招生范围。按照就近免考的原则,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能够就近或者相对就近入学。
(3)坚持“县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原则。县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协调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招生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问:2020年兰陵县小学和初中初三招生办法有哪些变化?
答:今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全部采用网上信息采集。小学、初中初三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应当登录“2020兰陵县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登记其入学信息。民办学校仍然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事宜,家长可以咨询相关学校。
问:2020年兰陵县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作风需要注意什么?
答:一是今年城镇义务教育招生全程使用“服务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小学和初中招生同步进行,更加公开公平。二是分“信息收集”和“招生”两个阶段组织实施。在“信息收集”阶段,主要要求家长收集关于招生的相关信息。常住人口和城市流动人口都需要登录“兰陵县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登记。常住人口报名时,可根据学校招生面积直接报名志愿学校。在“招生”阶段,要求家长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签署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表》,分批到申报学校或调剂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分两步走:即各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区内常住居民子女;然后根据空度,组织招聘农民工子女和商务人士。
问:2020年兰陵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面积有哪些变化?
答:今年,兰陵县中小学招生继续采取单一学校抄写员为主,灵活学区和多校抄写员为辅的模式,实行就近招生。同时,2019年实施“县管校招用”,边庄街管理的城市中小学纳入县级学校统一管理,闲置资源改造、部分学校改扩建等项目交付使用。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社区、学校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一、按规定程序,经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教育局批准,对新增教育资源地区的相关学校招生区域进行调整和优化。调整优化的原则,一是坚持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二是不产生新的大班,有利于化解周边学校的大班;
问:在问:2020年,兰陵县将采取哪些新措施深化集团化办学?
答:为了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让更多孩子享受优质教育,兰陵县继续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一是公司小学划归第十小学;二是将西霞屯小学、大方小学划归思源实验学校;三是将后营小学、沙窝小学分配到第三小学;四是将福东小学分配到第四小学;五是将大城东小学和小城东小学转到第六小学;第六,西直坊小学划归第十五小学;第七,赵官庄小学划归泉山实验学校;八、大关庄小学划归九中;九是南小庄小学转九小学。这种转移组合不仅可以节约教育资源,而且可以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学校工作的稳步改善,促进教育公平,使城乡学生共享优质教育。
问:申请入学的文件都是经过教育部门审核的吗?
答:2017年以来,我县建立了义务教育招生联动机制。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人文社会、自然资源、房建、税务等部门。密切合作。他们负责分工,严格审核户籍(居住证)、房屋权属、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准入信息。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合作,系统筛选和审核学龄儿童信息数据。需要当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检查核实。任何提供假证书的人都将被取消公立学校的入学资格。
问:今年小学招生年龄要求是多少?
答: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是年满6周岁且未进行义务教育登记的适龄儿童,即2014年8月31日前(含)出生的儿童。201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孩子,由于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平台的限制,无法收集信息,无法注册登记。因此,没有一所学校可以接收6岁以下的儿童。
问:学龄儿童户籍不在父母户口本上。可以用父母的财产申请区内学校入学吗?
答:学龄儿童户籍不在父母户口本上的,需要提供父子关系的合法证明(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原件),才能以父母的财产申请在区内学校入学。
问:父母离异如何识别学龄儿童?
答:子女父母离婚后在兰陵县登记的,按照当地适龄儿童户籍政策入学;父母离婚后,子女户籍在县外,父母一方户籍在兰陵县。如果他们需要回兰陵县学习,以法院对其子女监护权的决定为准。
问:学龄儿童申请入住祖父母房产的户籍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2020年兰陵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适龄儿童以祖父母财产申请入学,必须在兰陵县登记,并与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
问:所购房屋为商业用房。孩子可以按学区申请入学吗?
答:兰陵县自有住宅是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监护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有效法律文件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已实际交付房屋入住(截止2020年7月31日)的住宅。物业用途(性质)必须为住宅,工业建筑、商业建筑、库房、车库等非住宅物业不能作为入口物业。
问:兰陵县某区拆迁户子女应该如何入学?
答:搬迁区建设尚未完成,仍在外地临时居住的,可以持户口本和搬迁证明,在原居住地申请入学;如果已经搬回来了,要根据学区在实际居住地报名。
问: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兰陵县购买了房产,但还没有交房。他们可以在学校区域申请入学吗?
答:根据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居民户一致”是划线招生的基本原则。所以,拥有自己的房子,并实际住在里面,是招生的前提。住宅未交付使用且未实际入住的,不在区校招生范围内。此类学龄儿童应在其户籍所在地入学。他们实际入住并办理户口后,如果学校在相应年级有空以上学位,可以向区学校申请,申请转学。
问:随迁儿童报名兰陵县小学初中有什么条件?
答:来我县中小学就读的孩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母至少有一方持有兰陵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此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已持续一年以上(截止2020年7月31日,下同);原则上至少有一位家长在兰陵县工作或经商一年以上。具体以公安、人类社会、税务等部门的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问:如果农民工不办理居住证,孩子可以申请入学吗?
答:居住证是合法居留证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要求,在我县随农民工、商人流动儿童的招生条件中,父母至少有一方必须具备完整的材料,方可在我县申请入学。
问:在兰陵县农村登记的适龄儿童可以随在城市工作或经商的父母就近上学吗?
答:如果适龄儿童双方父母都在本市工作或经商,且长期居住,在家乡学习确实有困难的,可以按照农民工子女入学条件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问: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雄、因公殉职的警察的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以及兰陵县委实施的“返鹅工程”中回国创新创业的人员,如何安排入学?
答: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警察英雄、残疾警察子女等特殊照顾对象,按照教育部、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教育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县委实施的“贵研工程”回国创新创业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一线人员条件、范围、人员名单由省卫健委确定,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底,立功者可延至2021年底)。县教育局和体育局根据有关政策,按照便民的原则,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问:孩子能从小学举办的幼儿园毕业,直接上小学一年级吗?
答:小学附属幼儿园毕业的孩子不能直接进入小学一年级。他们应该根据当年招生政策的要求申请所在地区的学校录取。任何一所小学在本校附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后,均不得作出可以就读本校小学的任何承诺。
问:在兰陵县买房,如何申请转学到区服务学校?
答:根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姬子[2018]3号的规定,申请转学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暑假开始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学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步审核转学条件→学校向县教育局提交转学报告(包括各年级现有学生人数,空剩余学位及拟转学学生名单后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县教育局审核最终转学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这个学区不允许转义务教育。毕业生一般不允许转学。如果申请学校没有空学位,可以申请最近的有空学位的学校;如果因为学位不足无法转学,可以在教育资源增加后申请转学。
问: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程序,家长如何了解更多?
上述解释表明
如果有任何歧义,
请在8月5日之后
咨询区内学校招生办公室
也可以叫兰陵县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咨询
工作日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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