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依法向捐助者提供反馈的,将被追究责任
据新华社报道,《红十字法》修订草案已于22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审查草案中增加了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向捐助者提供反馈”的法律责任。
根据第三稿草案,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向捐赠人反馈或者出具捐赠票据”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审计、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第三稿草案增加了“监事会民主选举监事会主席和监事会副主席”的规定,明确规定了监事会负责人的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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