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蓝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强先生提醒投资人,参与理赔的投资人应具备以下条件: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1月24日中午期间买入银河生物(000806)股份,2019年1月24日下午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人,可参与上海蓝军律师事务所集体理赔代理。如符合条件,可通过上海蓝军律师事务所网站联系余强,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直接联系17612173508@163.com。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若干规定,亏损投资者可以向作出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主张损失(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
请为参与集体索赔的投资者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报告书或交割委托书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书或申请表复印件。
第二,虚假陈述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编号:贵证调查字2019003)。由于银河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银河集团进行调查。银河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预先行政处罚通知》(桂处罚字[2019]4号)后,于2019年11月25日披露。《关于接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公告(公告号: 2019-087).
2019年12月26日晚,银河集团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第3号
三、法律提示
以上索赔范围为暂定标准,律师可根据证监会认定的具体违规事实进一步调整索赔条件。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九条:发行人或上市公司公布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中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和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和承销的证券公司的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和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其没有过错的除外;上市公司的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和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我国证券诉讼法律法规,投资者对于被证监会调查并受到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上海蓝军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组律师余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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