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高层建筑的增多,有意或无意的高空物体坠落,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处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宣布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此外,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也对高空抛物线形物体做出了特别规定。
去年,就在最高法发布《意见》的第二天,成都女子周某某从她10楼的家中扔出一把菜刀,砸在小区楼下公交站的天花板上,然后弹到地上。
今天青羊区法院当庭宣判此高空抛物案,周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记者了解到,此案是成都高开空抛物句后的第一例。
事件回顾
“砰——”2019年11月15日上午8: 00,一把亮亮的菜刀从公交车站顶棚弹向地面,落在成都小南南站公交车站等车人旁边。有人看了看地上的菜刀,等了很久,没有主人来认领。一定不能是“意外”。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办,最后决定打110报警求助。
成都市公安局庆阳分局王家拐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小区门口公交站附近发现一把银色菜刀,现场没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警方立即进行了走访,询问了车站附近小区的物业安全情况。唯一的例外是一对夫妇在附近吵架。上午10点,警方在居民区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某。
1.《成都高空抛物入刑首案宣判 事件详情始末介绍!》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成都高空抛物入刑首案宣判 事件详情始末介绍!》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tiyu/1219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