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75证券简称:皖江物流公告号:Pro 2019-01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非公开发行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1,128,957股
限售股于2019年4月22日上市流通
一、限制性股票上市类型(1)限制性股票上市类型为限制性股票非公开发行(2)本次限制性股票非公开发行的审批时间、股份登记时间和锁定期限:
根据2016年3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同意安徽闽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向淮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筹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发〔2016〕575号),本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淮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发行股份。上述股份于2016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邓忠公司上海分公司”)注册,限售期为36个月。
二.限售股形成以来公司股本数量变化(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发行前的2,884,013,936股增加至3,645,142,893股。
(2)根据2016年3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同意安徽皖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向淮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黎[2016]575号),2016年6月,公司向陕西华天九洲贸易有限公司、兴业环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家特定投资者共发行股份262,967,316股上述新股于2016年6月30日在邓忠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注册。公司股本总额由3,645,142,893股增加至3,908,110,209股。
(3)根据本公司与淮南矿业签订的具有有效条件的《安徽皖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绩效薪酬协议》,本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以1.00元的对价完成了对淮南矿业所持本公司21,849,144股股份的回购及转让。2017年9月26日,上述股份在邓忠公司上海分公司被注销。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3,908,110,209股减少至3,886,261,065股。
三.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相关承诺
2015年12月2日,淮南矿业在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认购的本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所作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会影响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本占用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本的情况。
V.中介机构的审核意见
经核实,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出具以下核实意见:
限售股的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限售股股东淮南矿业遵守相关规定和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损害小股东利益。持续监管机构对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无异议。
不及物动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1,128,957股;
限售股于2019年4月22日上市流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权变动结构表
八.互联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解除安徽皖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限售股禁令的验证意见
特此宣布。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575证券简称:皖江物流公告号:Pro 2019-015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权:没有
一、会议召集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9年4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安徽省芜湖市(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甲栋三楼会议室
(3).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东、已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4).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主持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保春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1.公司现任董事9人,出席人员9人;
2.公司有4名在职监事和4名出席人员;
3.公司董事会秘书马金花先生出席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审议该动议
(1)非累积投票动议
1、
议案名称:安徽闽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查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2、
议案名称:安徽闽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业绩报告
3、
议案名称:安徽闽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4、
议案名称:安徽闽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
议案名称:安徽闽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议案名称:安徽闽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安徽闽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关联交易完成及2019年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10、
议案名称:安徽皖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实施办法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16、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乙
现金股利的分段投票
(3).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4).
关于议案表决相关情况的说明
1.提案七是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本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200,093,749股有表决权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2.提案11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律师目睹了这种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认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峰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永浩、王鹏赫
2、
律师鉴定结论:
股东大会在北京国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下,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北京国峰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永浩、王鹏赫认为,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网络投票规则》、《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参考文献目录
1.安徽闽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峰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19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575证券简称:皖江物流公告号:Pro 2019-016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在公司A栋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本应出席会议的监事有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石希友先生主持。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召开,会议所议事项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史喜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19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6日。
投票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宣布。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7日
附件:
施希友先生简历
石希友,男,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月至2019年2月,任淮南矿业集团潘二矿(潘东公司)财务部会计、潘东公司财务部副科长、潘东公司(潘二矿)财务部部长、纪委综合审计室主任(监察部、审计部)何现任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综合审计室主任(监察部、审计部)。目前还担任上海东方蓝海房地产有限公司监事、淮矿汾雷选煤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南矿业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矿医疗保健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淮南矿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顺淮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淮南矿业集团金融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淮矿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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