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com 2017年11月1日9时58分2017年10月25日上午9时18分左右,渝北区公安局惠兴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求救报告,称在惠兴一个盛有一碗水的居民区,邻居家的装修砸碎了家的墙壁,请求警方帮助。
新装修的新房子旁边的装饰墙被砸碎了
曹先生是渝北区人,在宜万水附近买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年初装修过。准备播出一段时间后,春节前入住。前几天他发现隔壁邻居在装修新房,所以曹先生会时不时回来看看。他怕隔壁邻居的装修损坏自己的墙,也招呼了隔壁装修的工人。他撞墙要小心,以免影响自己的墙。
然而,25日上午,当曹先生再次参观新房时,他完全傻眼了:有一次他回到家,打开门,两栋房子共用的墙被砸碎了,两个业主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报警求助。
当场查渝北警方的责任
惠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看到现场的情况,两栋房子的共用墙被突破,室内的砖满地都是。警方了解到一些情况后,仔细检查了现场墙体结构,发现两个共用墙是一个24层的隔墙。厨房在曹先生那边,客厅在隔壁邻居那边。曹先生刚装修的时候,想多利用一下。[/K0/],24面墙有一半被打掉了,剩下的12面墙有一半直接抹面贴瓷砖。谁知道隔壁邻居也想用这面墙来准备电视墙,也就是隔壁邻居认为他不是故意打穿共用墙的,也不知道曹先生把共用墙打掉了一半,直接贴了贴瓷砖,应该没什么责任,只是在打自己那部分的共用墙。民警实地查看情况后,向双方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一些相关规定,告知双方,产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在现实生活中,根据共享墙共享点的常识,所有权由共享墙的中线分割。通过警方解释,曹先生意识到自己的第一次装修确实影响到了隔壁邻居,他愿意承担侧墙的损失。双方愿意共同协商后续装修事宜。
渝北警方提醒,“远亲不如近邻”,说明邻里关系的重要性,一切都要按法规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部分第六章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分享有份额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71条规定,业主有权拥有、使用、获利和处置其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业主行使权利时,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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