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款项奖励女主播,销售人员被判刑
《法制周刊》消息因为迷恋网络美妆主播,一男子侵占公司报酬款,导致无法追回30万的货款。近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一起张职业案开庭审理。
50多岁的闫与妻子分居多年。他是一家化工贸易公司的售货员,平日里负责卖货、盘点、收银等工作。从2018年底开始,拥有空虚拟精神的闫爱上了一个网络直播平台。为了用甜美的歌声吸引漂亮的年轻主播,他每次慷慨地奖励几百到几千美元,并迅速花光了自己的积蓄。奖励上瘾的颜并没有停止,而是动了侵占公司货款的歪脑筋。
自2019年2月起,颜违反公司规定,在收银台为客户提供自己的私人微信或支付宝二维码,并悄悄将款项放入自己的口袋。为了防止事情败露,他向公司提供了一份虚假的库存清单,制造了他私下收集的售出商品还在仓库里的假象。因为公司很少当场查颜提供的盘点单,他胆子越来越大。2019年2月至2020年3月,他仅通过上述手段侵占公司近30万元的款项,大部分款项被他用于奖励女主播。
直到2020年3月,颜因病在家休息,其他销售人员发现库存与颜制作的库存清单不符。经公司调查询问,颜供认侵占公司款项行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占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事发后,如梦初醒的闫某懊悔不已,向亲友借钱退还公司货款10万元,并表示愿意认罪接受处罚。检察院认定严某自首。2020年11月23日,长沙县人民法院以犯侵占罪判处闫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阎在法庭上认罪,并在没有上诉的情况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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