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推广使用《罗康法典》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和便捷化水平,促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推广使用《洛阳市卫生规范》(以下简称《罗康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罗康码”是基于个人健康、居民自行申报、大数据比对验证的个人健康信息电子凭证,洛阳人(包括常住居民、暂住居民)和回(来)洛阳人都应申请。
二、《罗康守则》实行红黄绿管理。
标有红色代码的人员包括:新冠肺炎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隔离期内治愈出院的确诊患者、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观察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规定实施隔离控制措施。
标有黄色代码的人员包括:重点地区回(来)洛杉矶且无健康证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未观察者、购买退烧药者,应自觉隔离在家。
其他人员应标记绿色代码,并在体温测试正常后通过。
老人、儿童等没有智能终端、无法办理“罗康码”的人员,可凭社区通行证、健康证或工作证,经正常体温测量后通过。
三、《罗康守则》通过以下四种方式申请:
(1)通过通信运营商发送的“罗康码”短信链接申请。
(2)通过支付宝推送的“罗康码”链接申请。
(3)通过钉钉平台推送的“罗康码”链接申请。
(4)根据AI智能语音出局系统语音提醒申请“罗康码”。
健康证书与“运动代码”并行使用。
四、机关、企事业单位应督促员工及时申请使用《罗康代码》。
五、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出租车、网络汽车)等经营管理单位履行核查职责。
六、公民应主动申请,配合检查《罗康代码》,申请、使用中出现问题,可拨打“110”或通过系统APP咨询。
七、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经营实体不履行职责和义务,居民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冒用他人“绿色代码”,不服从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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