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切实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鲁人社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辽人社字〔2014〕304号)转发119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经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研究同意,决定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招聘4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在莘县有常住户口(一般规定颁布之日),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规记录。
(2)零就业家庭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大专毕业生。
(三)具有计算机证书或者会计证书,且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50周岁以下男性和40周岁以下女性均可扩展的就业困难人员。
(4)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相关条件,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上述条件者优先。
第二,招聘流程
招聘分为报名、资格考试、考试、公示、录用。具体考试方式根据报考人数确定。
(一)登记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5月18日。
2.报名地点: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北二楼就业办公室。
3.报名方式:均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根据登记情况统一调整和安置。
(2)申请材料
申请人从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确认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反向打印,并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和街道人民社会盖章)、《莘县人才招聘公益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聊城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填写“双零家庭”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2.本人《就业创业证》(需办理失业登记,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人民社会办理);
3.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岗位的性质和待遇
公益性岗位是以就业困难为主体,由政府设立并扶持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岗位待遇按照市财政局、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聊财社〔2016〕194号)执行。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不再续签。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四.本公告由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莘县财政局负责解释。电话:0635-7311595。
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确认表。doc
聊城双零家庭申请登记表。doc
莘县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表。doc
沈县劳动资源社会保障局
沈县财政局
2018年5月4日
1.《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tiyu/143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