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9日电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指引》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指引》,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多账户申购改为单账户申购,优化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进一步落实《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规则自2018年12月28日起施行。
目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是通过信用认购发行的。为了提高投资者网上信用购买的公平性,确保对网上信用购买违规行为实施惩戒机制的合理性,有效约束网上购买后不缴纳出资的投资者的失信行为,本次修订明确了投资者在参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网上购买时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此外,为了提高可转换债券的市场吸引力和发行成功率,深圳证券交易所优化了可转换债券发行上市的业务流程,进一步缩短了可转换债券发行上市的时间间隔。
1.《可交换债券 深交所修订可转债、可交换债业务规则》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可交换债券 深交所修订可转债、可交换债业务规则》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tiyu/1452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