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32证券简称:*圣梅辛公告号:Pro 2017-031
上海梅辛房地产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恢复上市的股票类型为a股,股票数量为446,383,080股非限制性股票;该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交易。
复牌首日,公司a股简称“NST梅辛”,股票代码600732,公司股价不受价格限制。当日交易暂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执行。
从复牌后的第二天起,公司a股简称“圣梅辛”,股票代码为600732,公司股票每日价格以5%为限。
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将在风险警示板上交易。
上海梅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辛”、“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收到上交所〔2017〕161号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于5月25日决定批准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根据安排,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了诚信勤勉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告未涉及的相关内容,请参考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历年发布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本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为http://www.sse.com.cn。
一.导言
本次恢复上市公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的,旨在为投资者提供本次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基本信息。
二、决定恢复上市的主要内容
2017年5月26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收购上海梅辛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通知》(沪交发[2017]161号)。通知的主要内容有:
你公司提交的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及相关文件已收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4.2.1条和第14.2.15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对贵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进行了审议。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同意恢复贵公司446,383,080股无限制流通a股的上市流通。
三.公司满足恢复上市条件的主要条件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主要原因是未能有效解决之前的公司控制权纠纷。企业控制权之争始于2013年11月,持续了近三年。原第一大股东上海盛兴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兴集团”)、本公司与上海凯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南投资”)及关联方(以下简称“凯南”)因合并发生了一系列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生产经营停滞,持续亏损,被暂停上市。
2016年10月10日,上述问题得到解决。上海信达普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普洪”)签订协议,转让盛兴集团、凯南投资、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普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各自持有的梅辛股份。此次股权变更后,新大普宏直接持有公司98,434,491股,总持股比例为22.05%,为第一大股东。盛兴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凯南持有公司9.61%的股份。新达普宏实际控制公司。至此,公司股东结构稳定,控制权争夺得到有效解决。此后,重组了新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新董事会成立后,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上述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为公司改善经营、规范经营、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实现复牌创造了条件。目前,公司完全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恢复上市条件,中介机构也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详情如下:
1.本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2016年度报告
2017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17年2月2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报告。本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的规定。
公司2016年年报显示,公司经营业绩大幅提升,扭亏为盈。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200,230,972.20元,同比增长81.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47,623.0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93,308.83元。2016年,公司的净现金流也有显著改善。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50,101,124.22元,比去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251.38%,连续两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2.本公司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为正
根据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信汇世保字[2017]ZA10237号),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经审计净利润为1954.7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49.33万元。本公司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为正,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的规定。
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管理。公司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0023.1万元,全部来自房地产业务,包括出售梅辛大厦部分商业物业、出售江阴豪布斯卡项目住宅物业及出租梅辛大厦部分商业物业。2016年,扣除经营成本后,上述三项业务均实现主营业务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实现净利润1549.33万元。
在上述主营业务收入中,出售梅辛大厦8层商业物业的收入为14781.95万元。2003年4月收购梅辛大厦时,该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可以出租和出售的资产进行管理。本次出售前,该物业已连续出租,未作为公司自有物业使用。2015年底,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及时将该物业对外出售。2016年,公司董事会出于盘活资产、提高公司业绩的考虑出售了该房产。年度会计出具明确意见,该财产的出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纳入主营业务核算,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此外,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会计处理合规。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由双方在评估报告和近期同类物业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一般与市场价格一致。在账务处理上,梅辛地产出售梅辛大厦8层,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47,819,521.09元。高于评估价的部分(不含税)计入梅辛房地产“资本公积”5,935,465.0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资本公积5,341,918.58元,相应结转,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关联方之间资产出售相关会计处理问题的暂行规定》(财税字[2001]64号)。
3.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正
根据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新会世保字[2017]第ZA10237号),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386,882,300元。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正,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的规定。
目前,公司资产结构良好,财务结构健全。根据2016年度报告,公司总资产为66353.5万元,负债为2585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38688.2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9%。目前公司无计息负债、无担保等未决重大诉讼。目前,公司自有物业的出租资产主要集中在江阴豪布斯卡项目、梅辛大厦商业物业和闸北区会所,累计出租面积约3.92万平方米,累计销售面积约1.15万平方米,总销售面积约5.07万平方米。公司具有良好的可持续经营的资产基础。
4.公司2016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根据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信汇世保字[2017]ZA10237号),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00231亿元。本公司2016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的规定。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231亿元,主要用于房屋销售和物业租赁。其中,上海梅辛大厦部分商业地产实现销售收入14781.9万元,江阴豪博卡项目实现销售收入3248.08万元,梅辛大厦部分商业地产实现租金收入1357.01万元。
5.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发表意见或否定意见
立信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财务会计报告不是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能发表意见或否定意见。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的规定。
6.公司有能力继续经营
公司有继续经营的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有资产质量较好;二是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健康,现金流充裕;三是开辟了房屋租赁新的商业模式,形成了新的利润来源。经核实,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的规定。
公司可供出租和出售的资产主要包括三块:上海梅辛大厦(出租面积约7100平方米)、江阴豪布斯卡项目(住宅和办公面积11479.85平方米,计划出租面积约27900平方米)、闸北区俱乐部(出租面积4216.72平方米)。上海梅辛大厦和江阴豪布斯卡项目在2016年实现总营业收入2亿元,并将在2017年及以后继续为公司创造收入。此外,对于江阴豪布斯卡项目,公司管理层计划与优秀的市场中介制定投资促进计划,并区分物业,打造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产品。
公司开辟了新的房屋租赁业务模式,增加了盈利渠道。公司会利用自身优势,将他人开发的房产整体出租,将产品升级改造后的房产转租,从房产出租的差价中获取收益。目前,公司以上海市张江区秋月路26号4号楼(出租面积12769.71平方米)为例。未来,公司将从资产、人才、资金等方面进一步保障上述业务板块的拓展。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于2016年,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为人民币150,101,100元。公司还积极寻求外部融资,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提供财务保障。截至目前,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签订了《银企全面合作协议》,获得了一定的意向授信额度。此外,妥善解决与公司相关的仲裁事项,可以促使公司提取大量资金,进一步巩固可持续经营的资本基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货币资金约为9000万元,无计息负债。
7.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运作,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公司目前拥有稳定的控制权。2016年10月,现任控股股东进入公司后,选举产生了新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任命了具有丰富房地产经验的公司管理层。同时,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发展和公司内部的实际经营情况,优化了公司的组织结构,形成了“一室五部”(董事会办公室、内审部、财务部、房地产经营部、行政人事部、投资部)的格局。对此,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立信无保留地出具了《标准内部控制验证报告》(中合信验字[2017]第ZA10238号)。经核实,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经营规范,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的规定。
8.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应当停牌或停牌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经保荐机构核实,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应暂停或终止上市的情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存续资产整体质量良好,未来发展战略清晰可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目前股权结构稳定。同时,当前控股股东凯南等关联方着眼于公司长远发展,积极致力于股权结构的稳定、未来可持续盈利和横向竞争,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海通证券等中介机构对公司是否符合复牌条件,特别是持续经营能力和2016年度业绩,已明确表示积极意见。经与《股票上市规则》严格比较,本公司符合《规则》中恢复上市的相关条件。
四.本公司相关股东承诺恢复上市
目前,公司已完全具备恢复上市的条件。为了保持股权结构的稳定,不断提高和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相关股东积极做出如下承诺:
1.对控制权稳定性的承诺
为了保证控股股东的稳定,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和凯南做出了具体安排,并自愿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得更加紧密。本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普宏承诺,在此前协议中转让公司股份后60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股份,反映出控股股东有信心从长计议。
另一方面,作为控制权之争的主要一方,盛兴集团已经完全退出,前凯南现在持有9.61%的股份。凯南一致行动人兰州鸿翔也承诺,自信达普宏同意接受公司股份之日起24个月内,即2016年10月27日起,不会主动增持公司股份或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这种安排可以防止南方争夺公司的控制权,从而避免控制权之争的再次发生,成为合格的金融投资者。
2.上市后恢复公司经营业绩的承诺
目前公司运营普遍好转。为了进一步保证复牌后经营业绩的持续改善,公司控股股东新达普宏也对复牌后三年内的业绩做出了承诺,承诺扣除后的净利润将比2016年逐年增加,2016年三年的年增长率不低于10%。当无法变现时,控股股东也会以现金弥补差额。
3.致力于解决可能的横向竞争
控股股东信达普宏发布承诺,保证公司独立性,避免横向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浦东克途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也是上海股市另一家上市公司叶晚企业的最大股东,该公司也从事房地产业务。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2019年10月26日前解决与叶晚企业股票业务可能存在的横向竞争。
动词 (verb的缩写)董事会关于恢复上市措施的具体说明(一)租赁和销售均有,2016年主营业务表现良好
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房地产销售和物业租赁。主要的商业模式之一是出租和出售自己的房地产。2016年,公司的房地产销售收入包括上海梅辛大厦和江阴豪士卡项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梅辛房地产出售其位于梅辛大厦8楼的商业物业,实现主营收入1.47819亿元;江阴豪博卡项目2016年实现主营收入32,480,800元;上海梅辛大厦2016年的租金收入为人民币1357.01万元。
(二)积极探索房屋租赁业务新模式并顺利启动
除了传统的房地产业务,公司还开发了新的房屋租赁业务模式,拓展了新的业务,增加了利润渠道。这种整体经营非自有房产,改造后配以增值服务转租的模式,国内外已有一些成功的可比案例。2016年,整个租赁业务开始发展非独立房地产业务,第一个项目于2017年1月29日落户。公司与上海张江集成电路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整个租赁场地位于上海张江秋月路26号4号楼,总面积12,769.71平方米。预计租赁到期后,项目年租金及服务收入为1800万元。
(3)积极清理盘活资产,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
处置公司在宋河酒业5%的股权,收回现金约1.98亿元。2012年11月,公司通过其子公司喀什中生投资2.7亿元人民币投资宋河酒业,共持有宋河酒业10%的股权。根据宋河酒业母公司富仁集团回购股份的承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喀什中生于2016年4月28日与富仁控股和富仁集团签订了股份回购协议,约定富仁控股将按投资本金(1.35亿元)加12%的年利率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宋河酒业5%的股份。目前,公司已全额收到全部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及利息,共计1.98亿元。公司仍在与河南富仁控股有限公司、富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办理宋河酒业5%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
处理与中粮地产关于蓝欣公司股权转让款余额的纠纷,收回现金约2782.69万元。2010年6月,公司将持有51%股权的蓝欣公司转让给中粮地产。2011年6月10日,中粮地产收购蓝欣公司全部股权。2016年1月,因股权转让资金余额结算纠纷,公司向华南交易会提交仲裁,要求中粮地产支付股权转让资金欠款32,115,260.82元及相应利息。2016年12月,公司收到华南商展发[2016]D388号裁决书,华南商展仲裁庭作出裁决,要求中粮地产支付公司股权转让、债务余额、律师费等费用。本公司已收到中粮地产根据第号决议支付的款项共计人民币27,826,900元。D388。
(四)优化管理,完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
2016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和监事会。2016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永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主席,同时聘请了一位具有丰富房地产经验的新管理层。2017年4月7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增加一名独立董事和两名董事。
不及物动词中介机构对恢复上市的意见
立信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的金融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复牌保荐书》认为公司有能力继续经营;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运作,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停或终止股票上市的情况。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具备申请复牌的实质性条件。
根据本公司复牌法律顾问同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本公司已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因亏损暂停股票上市后复牌的实质性条件。
七.公司恢复上市的程序和具体安排(一)公司符合申请恢复上市条件,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并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申请和审核。
由于公司在2013年、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8日暂停上市。
2017年2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同意按照复牌条件申请复牌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复牌条件,同意在2016年度报告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2017年2月22日,公司披露了2016年度报告、审计报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意见。
2017年2月24日,公司在年报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正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2017年3月3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受理上海梅辛房地产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综[2017]199号)。2017年3月14日,本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申请*圣梅辛恢复上市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工函[2017]0266号)。2017年3月29日,本公司披露了*圣梅辛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审核批复的公告。
2017年3月28日,本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申请*圣梅辛恢复上市的第二次审查意见书》(上交所工函[2017]0346号)。2017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圣梅辛对上交所恢复上市第二次审核函的回复公告。
2017年5月26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161号)关于同意上海梅辛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的通知》
(2)恢复上市的具体安排。
1.公司恢复上市的股票类型为a股,股票数量为446,383,080股非限制性股票;该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交易。
2.复牌首日,公司a股简称“NST梅辛”,股票代码600732,公司股价不受价格限制。当日交易暂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执行。
3.从复牌次日起,公司a股简称“圣梅辛”,股票代码为600732,公司股票每日涨跌限于5%。
4.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将在风险警示板上交易。
(三)复牌首日的开盘价及交易限制措施。
1.公司股票复牌首日开盘价参考价格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年3月17日)收盘价为7.67元/股,复牌首日开盘价参考价格为7.67元/股。
2.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当日日内交易暂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执行。
八、风险分析(一)宏观经济波动
目前,中国正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增长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因此,公司的外部经济环境仍然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市场环境的变化、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调整都可能对相关行业和客户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房地产业的整体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经济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因素密切相关。如果国民经济周期性波动,经济景气度下降,或者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公司所处行业产生制约,可能会给公司的房地产出租和销售业务带来不确定性,从而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拓展业务,从资产、人才、资金三个方面做出相应的可持续经营规划和安排,扩大公司产业规模,增加盈利能力,从而增强抵御宏观经济波动风险的能力。
(2)政策风险
公司业务直接受到国内监管机构监管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的影响。目前,国内房地产行业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方向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一些房地产法规仍在调整中,一些监管政策和配套制度有待明确,相关监管政策可能会发生变化,从而使公司的房地产租赁和销售业务面临政策风险。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并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调整租赁和销售策略。
(三)股价波动的风险
由于公司股票长期停牌,资本市场监管和经济基本面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可能会影响上市公司的股价。此外,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资本市场的运行、投资者的预期等因素都会对股票价格产生影响。因此,公司恢复上市后存在股价波动的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允地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价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同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网上公告附件及参考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通知
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梅辛房地产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的保荐书
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梅辛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审验报告
上海梅辛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恢复股票上市的法律意见
特此宣布。
董事会
2017年5月27日
股票代码:600732股票简称:* ST XinmeiNo。:Pro 2017-032
股东承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和“上市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收到本公司最大股东上海新达普洪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达普洪”)的承诺函和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科图”)的承诺函。同日,我收到本公司股东兰州鸿翔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凯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上海杨怡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兆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兰州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盛创建筑装饰设计工程中心、上海腾景投资管理咨询中心、甘肃李星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鸿翔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书。现将承诺函内容公告如下:
一、新大浦红承诺函
2016年10月27日,信达普宏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了上海盛兴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凯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普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98,434,491股股份,总持股比例为22.05%。
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信达普宏承诺在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后60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股份。
同时,信达普宏承诺,公司恢复上市后的三个会计年度(2017年、2018年、2019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扣除非盈利后的净利润将较2016年有所增长,2016年三年的年增长率不低于10%。当无法变现时,控股股东也会以现金弥补差额。
二.浦东分行投资承诺函
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是上海叶晚企业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积极推动叶晚企业向新兴产业转型。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2019年10月26日前解决与叶晚企业股票业务可能存在的横向竞争。
三.兰州鸿翔及其合作者承诺书
兰州鸿翔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42,863,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1%。他们对上述股份作出以下承诺:
(1)2016年10月27日起的24个月内,兰州鸿翔及其一致行动,除因实施红股、资本公积转股本导致上市公司被动增持股份外,不会主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兰州鸿翔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6年10月27日起24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三)上述期限届满后,兰州鸿翔及其一致行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应当保证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宣布。
董事会
2017年5月27日
股票代码:600732股票简称:* ST XinmeiNo。:Pro 2017-033
迅速宣布股票恢复上市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2017年5月26日,上海梅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梅辛房地产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的通知》(沪交发[2017]161号)。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况如下:
1.公司恢复上市的股票类型为a股,股票数量为446,383,080股非限制性股票;该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交易。
2.复牌首日,公司a股简称“NST梅辛”,股票代码600732,公司股价不受价格限制。当日交易暂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执行。
3.从复牌次日起,公司a股简称“圣梅辛”,股票代码为600732,公司股票每日涨跌限于5%。
4.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将在风险警示板上交易。
5.公司股票复牌首日开盘价参考价格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年3月17日)收盘价为7.67元/股,复牌首日开盘价参考价格为7.67元/股。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建议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宣布。
上海梅辛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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