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汽车驾驶证取消70岁年龄上限
公安部: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 取消70周岁年龄上限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公安部持续推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新措施。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
——进一步推行“异地通办”。简化办事程序,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工作生活需要,更好降低企业办事运营成本,更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即:
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在实现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的基础上,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每年将惠及30万异地考领摩托车驾驶证的群众。
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在已实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转籍档案网上转递的基础上,推行摩托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减少面对面接触式办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在12个省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便利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助推省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该措施实施后,每年将惠及100万省内异地登记的车主。
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用于出口的,简化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以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核发正式号牌;属于异地收购车辆的,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返回企业所在地办理,为二手车出口创造便利环境,激发国内汽车消费市场活力,助推外贸稳增长工作。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不断优化办牌办证条件程序,不断拓展交管城乡服务覆盖面,更好服务社会群众和市场主体,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扶贫攻坚等战略深入实施。即:
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全国将有1。7亿多私家车主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车辆发生伤亡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保障车辆安全性能。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为更好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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