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曾经轰动一时的南大尸案至今未发现,那么是否已经过期成为悬案?
南京,又名“1.19”分尸案和刁案,于1996年1月19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发生,受害人刁,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生。受害者的遗体是在失踪9天后,即当年1月19日凌晨,由南京华侨路的一名清洁工发现的。凶手为了消除犯罪痕迹,将尸体加热至成熟,切成2000多块。事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带着警力进行了大规模搜查,但至今未发现凶手。
南大碎尸案中的一些尸体
这两天,一篇题为《20年前南大耸人听闻的‘1.19碎尸案’成为悬案》的文章迅速在网上发酵。文章中提到,南京大学碎尸案已发生20年,在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过后,成为“悬案”。针对这一说法,公安部刑侦局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此案将永远追查到底。
网上的谣言
南大尸案已过诉讼时效,成为悬案
南京大学碎尸案,又称“1.19碎尸案”,发生在1996年1月19日,受害者是20岁的南大学生刁。凶手极其残忍,受害者的尸体被切成两千多块。为此,该案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相关帖子也经常出现在网络上。但是到现在,20年过去了,案子还没破。1月19日,网上一篇帖子引起网友关注。文章称,南京大学碎尸案距今已有20年。在我国,如果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追诉时效为20年。据网文介绍,现在20年过去了,这个案子和国外很多有名的命案一样,成了悬案。
回答
公安部表示不受时间限制
根据网上传说的方法,昨天下午5点左右,公安部刑侦局官方微博发布微博回应称:今天,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都在说“南大碎尸案”已经20年未破。起诉期针对的是未被发现的犯罪。对于已经发现的犯罪和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此案已经在公安机关调查中,警方会依法跟进,绝不罢休。
这条微博还附有一段话: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受理的案件不受刑事追诉时效限制。一般来说,20年诉讼时效只适用于杀人后尸体被隐藏,公安机关不知道有杀人案件,没有立案的情况。显然,本案并不仅限于此。即使40年后找到凶手,也必须绳之以法。
昨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获悉,南京大学碎尸案虽已过去20年,但警方从未放弃调查。
就南京大学碎尸案而言,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凶手肯定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如果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公安机关也没有立案,那么20多年确实会超过刑法的追诉期限,凶手自然可以逍遥法外。但江苏省公安厅有关人士指出,用普通人的话说,杀人案发生后,凶手藏尸,无人报案,公安机关不知道有杀人案发生,所以20年时效适用于这种情况。南大碎尸案是近年来影响较大的命案之一。当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虽然20年后案件仍未解决,但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超过起诉期限。如果公安机关有了新的线索,即使案件已经过去了三五十年,凶手在被抓获后也必须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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