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羊城晚报记者彭其友
工作18年,年度考核连续16年优秀,获得省、市、全国一系列荣誉...近日,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审刑事法院院长黄海琴被评为第九届全国“公务员”。黄海琴,1978年出生,2001年7月加入工作。近年来,黄海琴带领全院干警审结大量刑事案件,以诚捍卫法律尊严。
主持审判,完成一批重大案件
广东首例“人肉搜索”案——蔡某某受辱案,自事件发生以来,受到媒体广泛关注。本案中,被告通过在网上发微博进行了一次“人肉搜索”,导致被害人潜水身亡。
当时,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此类案件并不十分清楚。黄海琴查阅了大量的网络侵权案件和法学理论文章,运用法学理论对判决书中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论证。
二审宣判后,各大媒体的评价都是正面的。判决后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审理涉及人身权益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中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2017年8月,黄海琴连续三天举行公开听证会,审理“11.24”海上毒品走私案。面对近30名辩护律师,在为期三天的审判中,黄海琴没有离开审判席,有序地控制着审判节奏。审判结束后,黄海琴详细研究了案情,起草了一份10多万字的判决书。此案的结论得到了国家和省级禁毒办的充分肯定。
让群众觉得公平公正
第一刑事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有许多重大案件,但也有一些由民事纠纷引起的轻微案件。按照“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努力使人们感到公平和公正”的要求,黄海琴努力做好每一个案件的审判工作。
冯某某因土地权属纠纷被同村冯默顺轻微殴打,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审法院未能以冯某某的证据驳回其诉讼请求,冯某某向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黄海琴仔细查看了案卷,发现冯某某受伤后还有其他疾病,同时在医院接受治疗。黄海琴从冯默龙向法院提供的大量医疗文书中,将伤害费用与自身疾病费用区分开来,判决被告人冯默顺赔偿冯默龙因身体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67,214.6元。
冯某某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得到终审判决时,多次称赞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人民伸张正义。
热爱试验事业,认真研究业务
黄海琴在工作中的成就与他对商业的研究是分不开的。
黄海琴善于在平时的审判工作中学习,并善于在遇到新情况时进行分析。他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加班加点寻找案件和法律理论文章。善于在出现好做法时总结形成专项调查报告,为上级部门及时掌握案情,做出决策安排提供依据。黄海琴撰写的案例材料多次被国家和省级法院作为典型案例使用。黄海琴因深入研究毒品犯罪,被广东省法学会禁毒政策研究会聘为执行理事。
黄海琴无私地工作了十多年,严于律己,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为人民伸张正义,真诚捍卫法律尊严,把青春献给了自己热爱的司法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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