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王阳明心学非常流行,在中国乃至世界哲学界占有突出地位。近年来,心理学在大众中的知名度很高,传播范围很广,吸引了很多信徒,这是传统哲学其他分支无法比拟的。心理学的理论目的是“致良知”、“知行合一”,往往被有志于追求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的人用来激励和鞭策自己。然而,虽然“致良知”和“知行合一”在目前是众所周知的,但人们对其核心含义的理解似乎总是有很大的偏差。
一般来说,人会顾名思义,把“对良心”中的“良心”理解为一般道德伦理意义上的“良心”。从一般伦理学的立场来看,说一个人没有良心,基本上就是说他没有良心,失去了他的善,行动莽撞,超越了人们共同设定的道德伦理范畴。基于这种对“良心”的直观理解,自然,人们把“对良心”理解为一个有良心的人。这种只停留在伦理道德层面的理解没有错,只是触及了阳明心学的表面。
对“致良知”更深一层的理解是,我们通过实践和时间,不断把自己培养成一个心地善良的人,言行举止符合伦理道德,一定程度上充满了“敬天爱人、利己利人”的敬畏、怜悯和博爱。用稻盛和夫的话来总结,人的一生,无论在做什么,最终都是为了更纯粹地磨练自己的灵魂。这种层次的理解,在伦理道德的基础上,赋予了一种超伦理超道德的理解,澄清了生活不仅仅是庸俗地活在物质世界和伦理世界中的真谛,具有追求更高层次的自我修养和自我实现的意识。但是仅仅理解这个层次,在广度上是不完整的,在高度上还没有达到核心。
其实,“良知”作为阳明心学中的一个哲学概念,与我们通常所说的良知是不同的。从哲学上讲,“良知”这个概念来源于孟子。孟子的原话是“不愁知,良知也”。意思是人们在思考和考虑之前就地知道的东西,叫做“良心”。这里肯定了“良心”的先验性。所谓超验主义是相对于经验主义——良知而言的,它作为一种先天的、先天的理性意识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中。因为是先验的,没有人的后天经验意识,所以很纯粹。这就是哲学中“良心”的本义。从这个意义上说,“致良知”就是教人修身养性,摆脱人类不良的经验意识,回归人的先验本性,即“去人欲存天理”,即禅宗所说的“明心见自然”。
这里就个人精神修养而言,王阳明心学肯定了先验先于经验的优越性。当然,这绝不是简单的否定人的后天经验和阅历。相反,要“给良心”,要回归超然的本性,要豁达,要见性,要磨砺事物,要有大量的经验实践。只是说,一定要明确先验的核心地位,不要用经验埋没先验,不要用后天日益泛滥的人们的欲望埋没正义。相反,它肯定了良心的先验性,并不是说整个良心都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中。只是说,每个人都有实现整个良心的潜力。良知的种子先验地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中。良心的种子只有经过正确方向的磨练和培育,才能全面长成参天大树。最后,所谓“消除人的欲望,维护正义”,并不是对人的欲望和要求的简单否定和排斥。正常的男女关系自然、美好、幸福,也符合天地和谐。而正常的情色心和无节制的性欲是“人的欲望”,不仅导致客观道德实践的失败,也导致个人内心世界和内在修养的失败。如果我写这篇文章的动机是为了赢得别人对我知识的赞美,那就是“人的欲望”,我会被这种虚荣和欲望所困扰。因此,所谓“消除人的欲望,维护正义”,是指人类作为万物的精神性和思想性的精神,应该在人类动物特征的层面上摆脱感性的欲望,而不是被它们束缚和奴役,赋予自己的道德情感和内在意识一种理性的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说,“远离人的欲望,维护正义”其实不仅仅是一个关系到人际关系秩序的道德问题,本质上也是一个关系到人的存在和人内心世界的情感感受的问题。抛开伦理道德层面,从自我修养、内心世界的实现、生存状态的体验等方面来看,“存天理,灭人欲”和“施良知”是同一个意义的两种不同表达,都突破了感性欲望的限制,达到了精神自由的境界。“致良知”就是“存义灭人欲”,而“存义灭人欲”就是“致良知”。良心就是正义。
在西方哲学中,康德的哲学与王阳明的哲学最为相似。在康德哲学中,有两种精神自由。一个是消极自由,一个是积极自由。消极自由是指人主动打破感性规律,获得真实自我的独立;主动自由是更高层次的,也就是自主的规则,可以理解为现代人常说的一句话——低端玩家玩标准配置,高端玩家玩定制,也可以理解为儒家所说的“为所欲为”。在康德的意义上,“拯救正义,消灭人的欲望”更接近康德的消极自由,因为它强调打破人的欲望;而“致良知”则强调正义在人心,通过不断的自我克制和自我征服,人们心中判断对错的最高标准——“良知”——就等于掌握了自己手中的对错法则,从而实现道德自律而非他律,实现自我决定规律,实现自由意志。这与康德在这一层面上的“积极自由”密切相关。说了这么多,我们就可以知道为什么康德那么否定感性规律,那么向往理性规律,因为感性规律其实是阻碍人获得真正内心自由的头号天敌。说到这里,我们就可以知道王阳明为什么这么推崇“良知”二字了。良心其实是“正义”,但其实康德的“理性法则”其实是一个不受约束的内心世界。正如文章开头指出的那样,这种不受约束的内心世界先验地、潜在地存在于我们的心中。从个人修养和追求个人境界的角度来说,“无论我们一生在做什么,最终都要回归真实的自己,把潜在的“良心”种子培育成一棵完整的树”。也许这个表述,比起稻盛和夫的表述,更准确地更接近阳明心学的本质,更明确地指明了人作为万物之魂存在于天地之间的地方,他的终极意义和道德实践的取向在哪里。也许当康德真正看到头顶上的那颗星空的时候,王阳明摆脱了“心中的贼”,得到了“良心”的时候,他们才真正感受到了自己作为一个人在世界上存在的浩瀚。
按照王阳明的说法,李白是个斗三百杯的疯子。这种需要借助酒精来释放和表达的感情,包含了太多的情感欲望,这种豪情并不是真正的豪迈和洒脱。真正的洒脱,是从一切感性欲望和人的一切欲望中分离出来之后,内心不累的状态。这种不受欲望控制的洒脱,是任何其他情感和激情的快乐所无法比拟的。需要注意的是,脱离物质和感性欲望的限制,不是简单的对物质的否定,也不是简单的脱离庸俗的世界。你可以有很多素材,也可以什么都没有,但你永远不会偏执于此。重要的是“不偏执”,不在那里。一个人可以拥有很多东西,这是一种能力;一个人有没有东西,不是偏执,这是一种境界;一个人能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能展现自己,这就是优秀;如果一个人敢于放下自己,他要克服的心理挑战是极其巨大的,这就是巨大的勇气。
经过以上分析,文章题目“致良知”是什么意思?以上解释主要是从存在的意义而不是伦理,主要是从修身而不是道德实践的意义,主要是从内心世界而不是客观行为的角度,主要是从境界而不是日常生活的角度。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致良知”并不是说只有前者的意思而没有后者的意思。本质上,都包括在内。只是说,在目前王阳明心学的传播中,后一种含义过于广泛,而前一种含义似乎不被理解。因此,本文强调前者的意义。前者指后者的心性,这也是儒家修身养性的哲学原理。
王阳明临终前留下一句话:“这心是亮的,我能说什么呢?”这种已经达到光明状态的心,就是回归到先验的“良心”,也就是培育潜在的“良心”的种子,也就是“走向极端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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