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有效解决低速货车和轻型普通货车进入市区造成的交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决定从2019年9月20日起在东城区开始实施。 特此公告如下:

一、受限车辆:

1.轻卡;

2、低速货车。

二、禁区:

淮海路以南、苏勇路以北、东环路以西、刘璐环岛以东。

三、期限:

一天24小时。

上述车辆因生产、生活交通等物质需要在限制区域和时段通行的,应当持车辆行驶证到永城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城市通行证,并在指定的时间和路段通行。

4.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在上述区域非法行驶的低速货车、轻型普通货车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永城公安局交警总队

201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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