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省首届环保督察团视察武汉市情况反馈会。该省第一环境保护检查局局长吴琪向检查人员通报了他们的反馈。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马国强在讲话中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 并以督学反馈的问题整改的实际结果,给省委、省政府和全市党员群众以满意的答复。 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先旺主持会议。省第一环保监察大队副组长李参加了会议。
检查人员表示,武汉市在新时期坚持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形成了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巡视员指出,武汉作为一个老工业城市,历史欠账很多。经过多年努力,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结构的调整任务更加艰巨,有效治理更加困难。生态环境保护仍然是影响城市绿色发展的一个突出缺点。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市民对美好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武汉的目标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督学要求武汉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地位,坚决承担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强湖泊系统保护,加快完成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突出不足。加强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大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治。严格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对于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明确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马国强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省第一环境保护监察局对武汉工作的关心表示感谢。他说督察队的反馈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客观中肯,符合实际;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我市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将真诚接受、接受并坚决按令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马国强指出,环保监管是中央政府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这不仅是省政府下达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的具体行动。全市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地位,以问题整改为重要契机,清理源头,彻底整改到位,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在武汉落地生根。
马国强强调,这次环保督察是对武汉市环保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检查,也是对武汉市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深入体检。要坚决纠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和宣传不足的问题,建立绿色发展评估体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渎职”;坚决整治水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问题,落实“一水一策”、“一题一策”,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坚决整治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依法加强规划控制。要把问题整改纳入当前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规划,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追究责任和问责,建立长效机制,通过问题整改促进改革发展。
周先旺主持会议时强调,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和整改放在第一位,实行挂图作业和销售号管理,一个一个标杆、一个一个明确,采取切实整改、快速整改、全面整改的实际行动,确保整改的有效性。
情况反馈将以视频电话会议的形式进行。省第一环保巡视员小组成员、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CPPCC领导在主会场出席了会议。每个区都有自己的会场。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监管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7月21日至8月9日,湖北省第一环保督察团在武汉开展了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并形成了监管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检查组于2018年10月15日向武汉市委、市政府反馈意见。反馈会由周先旺市长主持,领导吴琪通报了督察员的意见,秘书马国强做了说明。检查组副组长李,省环保厅有关人员,武汉市委、市政府领导小组成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检查人员表示,武汉市在新时期坚持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形成了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狠抓生态环境治理,大力整治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加强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实现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全覆盖。探索实施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推进“四水治理”和军运水质改善行动。实施海绵转型项目288个,完成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任务。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编制土壤污染治理和恢复计划,加快污染企业的土壤恢复和治理。
加快优质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化,大力建设仓储、航天、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新能源、智能网络化车辆等国家产业基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2017年,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经济总量的73.2%。大力推进“煤制气”工程,启动大型液化天然气储备基地建设,大力实施“UHV依托城市,UHV入城”电网发展战略。
武汉市高度重视省级环保监管工作,按照监管改革要求,严格查处群众举报案件,并予以公开。截至2018年8月17日,检查组交办的环境问题报告全部完成,共责令限期整改67次、停产整顿4次、查封拘留4次、取缔关闭11次、处罚527.09万元39起、拘留3起、问责单位20个、问责30个、约谈20次。
巡视员指出,武汉作为一个老工业城市,历史欠账很多。经过多年努力,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结构的调整任务更加艰巨,有效治理更加困难。生态环境保护仍然是影响城市绿色发展的一个突出缺点。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市民对美好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武汉的目标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一是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宣传不够。仅仅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是不够的。一些地区和部门不愿意推进绿色发展,仍然存在强调经济增长而忽视生态保护的“唯GDP论英雄”的思想倾向。有些区为了上项目或留项目,对生态环境保护考虑不够,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处理不当。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彻底根治重点和难点环境问题缺乏信心,缺乏分秒必争的精神,强调历史欠账等客观原因多,分析主观原因少。工作中有畏难情绪,不下决心整改,措施也不硬。有些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中央环保巡视员交办的武汉中东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龙口磷石膏堆场清理整改不到位,但忻州区政府报告整改已完成,整改工作不严、不实。武汉绿昂生物循环有限公司和武汉西豪环保有限公司不符合污泥无害化处置要求,污泥违法处置问题更加突出。城市黑臭水整治任务艰巨,浔泗河、机场河、黄霄河整治工作未达到2017年基本消除黑臭水的国家和省级目标。江夏区人民政府已批准,禁养区部分畜禽养殖场将暂停至2028年底,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整治工作放宽要求,降低标准。
二是水环境保护和整治难度够大。武汉的水环境问题最为突出,但水环境保护、修复和治理工作进展缓慢,不足以克服困难。入河入湖排污口控制不好。武汉市管理的入河入湖排污口104个,其中15个未办理登记或审批手续。湖泊系统治理不力。2017年武汉市166个湖泊中,水质优良的只有8个,占4.8%。一些城市的湖泊水质较差,水质正在恶化。自2016年起,黄家湖、青陵湖水质为V类,外沙湖、磨水湖、龙羊湖、南湖水质为劣V类..检查人员发现,沿湖截污控制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接混排入湖问题突出。包括在蓝线保护范围内的青陵湖、斧湖、南台子湖、三宝湖、安察湖、尼达湖早期筑坝形成的许多堤防,目前尚未完全拆除,对水循环和湖泊生态造成影响。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存在突出的缺陷。武汉市7个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完成率仅为68.2%。一些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管网不完善。洪山区黄家湖、汉阳区黄津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沙茅、江夏区芝罘、新洲区阳逻等5个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率低于85%。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陵污水处理厂进水波动较大,进水浓度长期偏低。新建、改建和配套管网建设共纳入3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其中27个仍处于初步准备阶段。2018年底前完成建设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水污染防治的一些关键任务需要加快。武汉市地下加油罐406个,其中279个尚未改造,落后于国家和省“十水篇”目标要求,急需加大改造和推广力度。武汉计划在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7座污水处理厂,但江夏污水处理厂未如期建成投产。青山区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每天约有5000吨生活污水排入白宇明渠。WISCO的初期雨水、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和部分溢流工业废水也排入白宇明渠,流入北湖。北湖水质长期低于五类。
第三,一些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不到位。蔡甸区神狐省级自然保护区是世界重要湿地,核心区培育种植面积4976亩,缓冲区5593亩。一些地区受损山体的修复没有按计划完成。江夏区尚未关闭的五个矿山“边采边修”的要求不到位。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问题突出。前子山等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的生活垃圾、城市污泥、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理项目进展缓慢,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规划的七个建筑垃圾再生建材厂没有一个建成投产,离2018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目标和任务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由于缺乏处置和回收能力,建筑垃圾等废物的非法倾倒经常发生。区域工业环境问题突出。武汉市青山区的区域环境问题最为突出,主要是钢铁、石化等产业结构布局问题造成的。据2017年环境统计,WISCO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排放量分别占全市总量的78.31%和78.23%。2018年7月,省环保执法站发现WISCO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违法排污问题突出。
督学要求武汉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地位,坚决承担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强湖泊系统保护,加快完成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突出不足。加强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大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治。严格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对于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明确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检查人员强调,武汉市委、市政府要按照《湖北省环境保护监察规划》的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计划和整改实施情况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查组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给武汉市委、市政府。武汉市委、市政府要对移交的问题线索逐一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涉嫌违法的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涉嫌环境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相关人员责任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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