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4月18日电山东省继续推进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小股东制度”。全省选择58家省级企业作为首批试点企业。截至2017年3月底,所有试点企业都制定了改革方案,其中12家基本完成。
18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7年初,山东发布了《关于发挥中小股东在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作用的指导意见》,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分类实施一企一策。
据山东省国资委主任张斌介绍,参与首批试点的58家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都按照法律法规设计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完成混业改革的企业普遍建立了定位明确、权责平等、运行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运行机制。“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和探索,省属企业改革试点总体进展平稳有序,取得了积极成效。”以张斌为例,他表示,山东交通集团作为试点企业的标杆,已经得到了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通过,在混业改革方面取得了突破。
完成混改的企业不仅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而且自身的经营状况也有了明显改善。张斌表示,兖矿集团旗下的金通橡胶资本有限公司生产负债率从改革前的104%下降到89.7%,净资产收益率上升30%。山东国拓、山东玻纤引进战略投资者后,上市步伐进一步加快,上市材料已申报。目前,山东省共有7家企业进入上市待审流程,资产证券化步伐明显加快。
山东省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但仍面临盈利能力低、制度矛盾突出、资产证券化率低、债务风险高等问题。张斌表示,山东省国资委制定了三年处置321家“僵尸”企业的工作计划。截至去年年底,首批125家“僵尸”企业已全部处置完毕。2017年,将处置第二批124家僵尸企业。
据悉,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山东将进一步创新处置方式,鼓励省属企业探索跨企业整合重组处置模式,协调省属企业间同类资产的兼并重组,盘活“僵尸”企业的土地、厂房、设备、专利权、商标权等有效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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