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中国政府发布了国内外期待已久的新版空大气污染控制目标和计划。

此前,《空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帮助中国在2013-2017年期间实现了空气质量空的显著改善,但该计划已经到期。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空气管制方案覆盖的城市更多,更详细,但并没有提出超出现有政策的管制目标。

《大气十号》到期

2013年9月发布的《大气十大》可能是中国近五年来最具影响力的环境政策。该计划的核心是规定2017年重点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必须明显低于2013年,范围为15%至33%。

以北京为例,《大气十大》规定,城市必须在四年内将年均PM2.5浓度从89.5 μ g/m3降至60。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北京关闭了所有燃煤发电站,并禁止周围地区的居民使用松散的煤进行供暖。一系列昂贵甚至有争议的措施使得中国首都在2017年底交出了每立方米58微克的成绩单,下降了35%。

其他省市也在尽力达标。事实证明,中国三大城市群都已经超过了“十大气”的目标。

但中国没有一个城市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年均浓度安全标准10 μ g/m3。截至2017年底,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仅有107个达到世卫组织35 μ g/m3的暂行标准。

过去五年的成就,现状与理想的遥远距离,让人们和环保人士期待中国在“大气十大”到期后,如何完成剩下的蓝天行动。

扩大范围,谨慎瞄准

新发布的《2018-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及时接替《大气十号》,一般认为是《大气十号》的第二阶段。关于主要污染物PM2.5的控制目标,与2016年颁布的“十三五”规划一致:即到2020年,不达标的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将比2015年降低18%以上。其中,“不合格城市”、2015年的基线以及18%的降幅都值得关注。

官方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231个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PM2.5不得超过35 μ g/m3的国家标准,这些城市将受三年计划约束。相比之下,2013年颁布的《大气十条》只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设定了PM2.5目标。绿色和平东亚分部气候与能源总监黄伟表示,“三年计划”中PM2.5浓度控制的范围已经显著扩大,这将对之前未纳入“大气十大”且在空气体治理方面没有成效的城市造成更大的治理压力。

作为“大气十大”的延续,2017年数据在三年计划中没有作为基线,似乎有些奇怪。然而,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晋南表示,独立于“十三五”规划设定新目标,会给地方政府工作带来混乱。因此,规划不再对省和重点地区设定新的量化目标,只要求各地完成十三五规划的约束性目标。

然而,2018年,一些城市似乎太容易遵循十三五规划设定的18%减排目标。由于2015-2017年的强有力治理,70多个城市实现了比2015年减少18%的PM2.5的目标。对他们来说,新的三年计划中提出的2020年目标没有为治理提供额外的权力。这个目标也低于一些城市自己制定的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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