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损失时间的法律定义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的治疗康复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从我国《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知,误工费可分为两种,广义上的“因误工损失收入”和“因丧失劳动能力损失收入”,狭义上的“因误工损失收入”。笔者主要讨论狭义的时间损失。
二、损失时间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被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状况确定。
损失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者因受伤和残疾而继续失去时间,损失的时间可以计算到残疾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计算。
笔者认为,根据我国法律,在计算损失时间时,应考虑损失时间的计算标准和时间。根据笔者本人承办的相关案件和大量司法判例,司法实践中损失时间的具体计算标准和计算时间总结如下: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
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一般需要提交收入证明。对于这种固定收入,应该是因侵权而减少的收入。那么,如何证明收入的减少呢?由于一般实际收入的减少无法准确计算,所以在司法判例中一般参照上一年度的收入计算。例如,如果受害人属于上班族,受害人提交的最全面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受伤前一年每月工资支付的银行账户明细、医疗机构出具的必要的纳税证明、诊断证明或相关病历、单位出具的失去时间。
如果能提交完整的证据,法院一般会依法支持相应的误工费标准。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鉴于此类受害者,他们通常是雇佣工人或自己经营小企业。因为它没有相应的时间损失证据,很难提供时间损失证据。而且,即使受害者证明了收入标准,也可能很低,甚至可能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误工费。
如果受害人是自己做小生意,没有相应的会计报表和有效的月收入记录统计,受害人很难证明。所以司法解释虽然有这个规定,但是很少使用举证的实际操作。
3.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司法实践中,更多的人使用这一标准进行赔偿。那么如何适用这个标准,让受害人得到赔偿呢?如果有劳动合同,有薪级,但是工资高,但是没有完税证明,而且工资不是通过银行支付的,误工费往往会被法院调整,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同行业或类似行业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实践中,法院一般通过受害人工作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劳动合同来判断受害人属于哪个行业。没有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出具工作证明,并提交自己的工作证或相关资格证明。)证明其工种和行业。如果是个体户,提交自己的营业执照。
对于一些没有固定单位的人,比如建筑工人,有时候就是散工。没有单位出具证明的,可以通过证人证言和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的有关证明,证明自己的工作和工种。如果证人能够出庭作证,接受法院和双方的询问,那么受害者更有可能从事行业工作。
笔者提醒,工作行业的工资标准每年都在调整和提高,所以在不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在新标准出台后起诉法院要求赔偿损失的时间。
三.损失时间段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者因受伤和残疾而继续失去时间,损失的时间可以计算到残疾前一天。
这一规定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受害者的权益,但也可能有一些受害者故意拖延,医疗机构也发布了休养假,时间长了才进行鉴定,造成时间拖延。因此,如果医嘱延迟期过长,可以由专业鉴定机构确定。当然,延期工期也需要与用人单位的延期工作证明相互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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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于洪波渝宗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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