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触犯刑法的人,刑事拘留是可能的,是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刑事拘留不是无限期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多久?刑事拘留是什么时候开始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由王声·边肖解答你的疑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是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采取的暂时剥夺现行犯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役罪犯或者重大嫌疑人。现行犯是指正在犯罪的人,重大嫌疑人是指有证据证明自己涉嫌重大犯罪的人。

2.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之一。关于什么是紧急状态,《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公安机关拘留和人民检察院拘留作了不同的规定。

二、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的人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报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审批时间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在逃、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将报送审批时间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人民检察院认为直接受理的案件需要逮捕被拘留的人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从1天延长到4天。那些不需要被逮捕的人应该被立即释放。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14天。在逃、多次犯罪、结伙的重大嫌疑人,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

3.刑事拘留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拘留后,除妨碍调查或者不能通知的情况外,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拘留的原因和拘留的地点。”在实践中,公安机关使用的《拘留通知书》通常是这样写的:“我局在X,X,X,X,X,X日拘留了xx犯罪嫌疑人”。由于《拘留通知书》规定拘留从X开始,按照正常理解,拘留期限应从该日起计算。

此外,关于刑事诉讼期间的计算,如果期间的最后一天是假日,则假日之后的第一天应为期间的到期日。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被羁押的,应当至羁押期限届满,不得因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果一个人在判决执行前被拘留,一天的拘留可与相应的刑期相抵消。计算提前拘留日期时,从执行拘留之日起计算。既然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减为相应的刑期,“拘留后三日内”也应当理解为从执行拘留的日期和时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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