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是一种跨境公共物品,环境保护合作和环境治理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领域之一。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不仅是许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家的共同愿望,也是全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府在《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建的愿景和行动》中明确提出,投资和贸易要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构建更具包容性的全球绿色价值链是建设绿色丝绸之路的关键。

目前,国际环境治理中有两个环境价值链:北美和欧洲。就北美价值链而言,美国率先在自由贸易协定中加入环境条款,并在未来的许多自由贸易协定中加以推广。为了与美国签订合同,一些国家必须根据美国的要求提前调整国内的环境政策和法律。这种做法对全球环境治理模式和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治理体系有着深远的影响。就欧洲价值链而言,一方面,欧盟在国际多边环境协定的谈判和签署中发挥主导作用,试图体现自己的意愿;另一方面,我们努力将多边环境协定的填料撒到自由贸易协定的“大蛋糕”中,以便出口我们自己的环境标准。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在国际环境治理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它建立的环境价值链代表了发达国家的利益和需求,使发展中国家陷入了更加不利的境地。因此,我们应该促进形成一个能够代表发展中国家利益和需求并反映世界各国最大发展共同点的全球绿色价值链。

“一带一路”的建设为构建更具包容性的全球绿色价值链提供了机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家处于世界经济阶梯的不同层次,单一的环境规则无法解决所有实际问题。因此,有必要通过“规则治理”建立多层次的环境标准,从相互理解开始,逐步达成共识。在全球价值链中,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家不仅可以贯穿一条统一的环境“干线”,还可以构建不同层次的环境“支线”,最终形成多维度、立体度的包容性环境战略。全球绿色价值链可以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构建,例如与国际可持续标准、发展援助和贸易协定相结合。具体操作方法包括建立可持续的商品交易体系、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绿色融资方案、总结和分享绿色价值链的最佳实践等。

构建更具包容性的全球绿色价值链,对“一带一路”的进一步发展至关重要。过去,国际产业转移的主要方式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过时的高污染产业,而发达国家保留R&D和知识产权等高附加值环节。“一带一路”建设推动的产业转移模式完全不同。中国作为一个经济大国,以利益共享、共同繁荣为方针,在改造和提升本国经济的同时,促进其他国家的经济发展。“一带一路”的建设是绿色全球分工的升级版,将在产业链的每一步创造价值,比如在生产端实现循环经济和近零排放,在消费端通过国际租赁实现共享经济和低碳发展,最终形成双赢。

2030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确立和《巴黎气候变化协定》的签署,标志着世界已经走上了追求可持续发展的新征程。在深化“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将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率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主动承担大国责任,推进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全球环境价值链建设,与其他国家携手共建绿色丝绸之路。“一带一路”建设推动的绿色发展,不仅有利于发展中国家,也有利于发达国家;不仅是参加国,全世界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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