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6月26日,环境保护部通报了今年1月至5月实施环境保护法配套措施和移交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并批评了天津、广西、重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宁夏、海南等环境执法案件数量少的地方。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表示,今年1月至5月,安徽、浙江、福建和广东共查处了1000多起案件。全国共实施了13,478起五类案件。其中,日常连续处罚案件392起,罚款51062.34万元;查获6030起缉获案件;2,999起限制生产和停产案件;移交了3,062起行政拘留;995起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他说,与2016年同期相比,各类案件数量有所增加,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五类案件总数增长201%。其中,每日连续处罚案件数增加64%;适用的扣押案件数量增加了208%;限产、停产案件增加331%;移送拘留案件数量增加230%;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数量增长51%。
同日,环保部还公布了典型案例,如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利用无人机协助查处一起企业非法排污案件,四川省成都市查处一起私人暗管走私重金属废水案件。
1.《环保部:前5个月天津、广西等地环境执法力度不足》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环保部:前5个月天津、广西等地环境执法力度不足》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tiyu/1780630.html